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福安市有间通讯设备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汤志坚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350981MABX73R05D所属地区:福建省
企业地址:福建省宁德市福安市城南街道解放路9号1幢108D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安市监南处罚〔2025〕21号
经查明,当事人销售的上述手机后壳背面带有vivo和iQOO标识,系当事人于2022年从来福安跑市场推销的外地销售人员购进的,以6元/片的价格共购进300片,当事人以每片均价8元的价格销售,截止至2025年11月5日,共销售36片,违法经营额共计2400元,违法所得共计72元。尚未销售的264片已被我局扣押,当事人无法提供上述手机后壳的进货凭证。 另查明,“vivo”商标于2017年2月7日经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注册人为维沃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商标注册证号为第18785107号,核定使用商品第9类,包含智能手机用壳等,有效期至2027年02月06日。 iQOO商标于2019年12月14日经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注册人为维沃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商标注册证号为第36368957号,核定使用商品第9类,包含手机套、手机壳等,有效期至2029年12月13日。 经商标注册人的受委托人上海泽润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对上述涉案产品进行辨认(鉴定),辨认(鉴定)结论:通过外观辨认(鉴定),上述产品与维沃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出厂产品外包装有明显区别,确认上述产品非维沃移动通信有限公司生产的原装正品,属假冒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
1、没收违法所得72元;2、没收印有侵权商标的手机后壳264片;3、罚款3000元;
3000.00元
福建省福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2-0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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