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海淼医药有限公司第十九分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于胜华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652701MA783MG133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博州博乐市文化路中央公园街1-1-9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博市市监处罚〔2025〕44号
经查,当事人于2018年9月21日依法申请并领取了营业执照,2021年成为中国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2025年6月13日,我局在药品经营日常检查中发现部分药品未明码标价,要求当事人立查立改。2025年7月1日我局在检查中发现,当事人店里柜台内的“湿毒清片”、“加替沙星胶囊”、“小儿化痰止咳颗粒”、“痔疮止血丸”、“二丁颗粒”、“解郁安神颗粒”、“化痰平喘片”、“白及颗粒”、“肺宁片”、祖卡木颗粒待销售的药品仍是未明码标价。当事人不能提供因未明码标价的药品的销售收入而产生收入证明材料,故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责令改正,决定对当事人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罚款人民币2000元。
2000.00元
博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1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