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富拉尔基区福斌食品超市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刘福宾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230206MA1BKRNU3T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铁北办事处万平小区23栋北侧平房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齐富市监处罚〔2026〕67号
经查,当事人因工作疏忽,没能及时对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进行清理,导致经营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上述涉案产品超过保质期后没有接到消费者反馈,因无销售记录,故无法计算违法所得。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之规定:“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十)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处罚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五)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建议给予当事人行政处罚如下:1.没收芝麻大辣串1袋;2.罚款3000元。
3000.00元
-
2026-05-29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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