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今博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萧山金城路口腔门诊部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子扬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109MA28LN1D85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萧山区北干街道金城路120号、122号二楼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0-10-27
人事争议
曹**
杭州余杭非凡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萧山金城路口腔门诊部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2
2020-10-27
浙杭萧山劳人仲案(2020)1443号
曹**
杭州余杭非凡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萧山金城路口腔门诊部
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3
2019-08-19
浙杭萧山劳人仲案(2019)780号
杜**
杭州余杭非凡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萧山金城路口腔门诊部
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杭萧市监处罚﹝2025﹞241号
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12月2日,本局执法人员在当事人口腔门诊部检查发现,当事人口腔诊室操作台摆放有过期医疗器械。具体如下:带硫酸铝的排龈线,1瓶;批号:090124;注册号和产品技术要求编号:国械注进201*****1009;生产日期:2021/09/01;使用年限:2024/09/30……。②、牙釉质粘合树脂(光固化型-蓝胶),1支;产品注册证号:浙械注准202*****1103;产品批号:20221112;生产日期:2022/11/12;使用期限:18个月……。上述医疗器械为口腔诊疗项目耗材(非一次性使用),均为已开封状态,检查现场本局执法人员依法实施了扣押强制措施。当事人自诉,该类耗材在患者接受诊疗服务时不单独收费。同时,根据当事人进货单显示,该类带硫酸铝的排龈线进货价格为59元/瓶,牙釉质粘合树脂(光固化型-蓝胶)进货价格为41元/支。<br/>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内容:当事人口腔诊室操作台摆放过期医疗器械耗材,已经构成了使用过期医疗器械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属违法行为。本案中,鉴于当事人案涉医疗器械数量(货值)较少,且积极配合调查,根据《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规定》第八条第(二)项、第(三)项、第九条第(五)项、第(六)项、《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三)项的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并作如下处罚:(一)、没收过期医疗器械2瓶(支);(二)、处罚款10000元。<br/>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当事人口腔诊室操作台摆放过期医疗器械耗材,已经构成了使用过期医疗器械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属违法行为。本案中,鉴于当事人案涉医疗器械数量(货值)较少,且积极配合调查,根据《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规定》第八条第(二)项、第(三)项、第九条第(五)项、第(六)项、《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三)项的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并作如下处罚:(一)、没收过期医疗器械2瓶(支);(二)、处罚款10000元。
10000.00元
杭州市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2-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