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恒升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吴飞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40101MA9YAF2619 | 所属地区:广东省 |
| 企业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大岭南路183号201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12-10
(2024)粤0111民诉前调32649号
买卖合同纠纷
广州恒升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吴**,朱**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穗云-09)应急罚〔2026〕14号
广州恒升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未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案,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
违法事实及证据:2025年12月3日,我镇执法人员对广州恒升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时,发现你单位未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我镇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于2025年12月10日前整改完毕。2025年12月12日,我镇执法人员进行复查时,你单位已按照规定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证据有:《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穗云-09)应急责改〔2025〕201号、《整改复查意见书》(穗云-09)应急复查〔2025〕203号、询问笔录2份等证据材料。)。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第(四)项和《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序号第44项A类裁量阶次的裁量标准,决定对你(单位)作出人民币8000元(捌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8000.00元
广州市白云区应急管理局
2026-01-1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