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永福县林子食品经营部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赵美连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50326MA5QDY978M所属地区:广西
企业地址:永福县永福镇西滨路板粟山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永烟处〔2024〕第11号
2024年7月16日,永福县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对永福县永福镇西滨路板粟山一仓库门面赵美连经营的“永福县林子食品经营部”进行检查并依法查获卷烟:真龙(软娇子)3条,白沙(硬精品三代)2条,芙蓉王(硬)17条,真龙(起源)3条,云烟(紫)4条,双喜(硬晶彩好日子)2条,真龙(龙天下)3条,红河(软99)2条,天子(金)2条,利群(软蓝)2条,双喜(硬经典1906)4条,七匹狼(软灰)3条,真龙(致青春)2条,真龙(鸿韵)13条,玉溪(软)10条,双喜(百年经典)10条,金圣(青瓷)5条,真龙(状元)26条,真龙(珍品)13条,合计19个品种,共126条卷烟。涉案卷烟价值23265.00元整。赵美连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许可证号为:450326106216,其无法提供该批卷烟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发票或者其他合法有效证明,其承认该批卷烟是从别处商店购进,用于销售。赵美连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购进卷烟的行为,构成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
处以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进货总额8.5%的罚款,即23265.00×8.5% =1977.52元(大写:壹仟玖佰柒拾柒元伍角贰分)的罚款。
1977.52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永福县烟草专卖局
2024-09-13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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