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简一纺织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岭女 | 注册资本:3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60206316562X2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柏悦大厦1007室-2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1-09-23
(2021)浙0603民初7571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柯桥小微企业专营支行
王**,王**,绍兴市简一纺织品有限公司,李**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
2
2021-09-09
(2021)浙0603民初7571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柯桥小微企业专营支行
王**,绍兴市简一纺织品有限公司,王**,李**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12-16
2021-09-23
(2021)浙0603民初7571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柯桥小微企业专营支行、绍兴市简一纺织品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305069.7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绍越市监处罚﹝2026﹞360号
主要违法事实: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br/>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内容:本局认为,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属于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所指的违法行为。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吊销营业执照。<br/>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本局认为,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属于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所指的违法行为。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吊销营业执照。
0.00元
绍兴市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25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1
2024年度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绍兴市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5-01-16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绍兴市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4-07-0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绍兴市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4
2023-07-01
2022年度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绍兴市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5
2022-07-01
2021年度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绍兴市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6
2021-07-01
2020年度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绍兴市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