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天津市河北区慧安为民门诊部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裁判文书 1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刘健注册资本:28.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20105L22582593U所属地区:天津市
企业地址:天津市河北区王串场街道王串场一号路16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0-01-19
返还原物纠纷
刘*
天津市河北区慧安为民门诊部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03-05
2021-02-03
(2021)津0105民初948号
买卖合同纠纷
华润天津医药有限公司、天津市河北区慧安为民门诊部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医保处字〔2025〕第0013号
定点医药机构冒用、敛存他人医疗保障有效凭证骗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或者冒用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医师、药师名义申报医疗费用骗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定点医药机构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定点医药机构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定点医药机构未执行实名就医和购药管理规定,未核验参保人员医疗保障凭证,未按照诊疗规范提供合理、必要的医药服务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
对你单位冒用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医师名义申报医疗费用的违规行为处30%的罚款151.50元; 对你单位重复收费的违规行为处30%的罚款2306.70元; 对你单位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处1倍的罚款3596.50元; 对你单位超仪器适用范围开展诊疗服务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违规行为处30%的罚款472.05元;
6526.75元
天津市医疗保障局
2025-02-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