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申通快递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石万平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231000681432473U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世茂假日山水小区33号楼115室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3-16
劳务合同纠纷
战**
刘*,牡丹江鑫顺装卸有限公司,牡丹江申通快递有限责任公司
牡丹江市西安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牡邮处﹝2026﹞1号
未依照规定对寄递物品进行开封验视
对牡丹江申通快递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的五林分部停业整顿7天
-元
牡丹江市邮政管理局
2026-02-14
2
牡邮处﹝2024﹞16号
该企业快递员包装快件时明显超出邮件快件内件物品包装需求,构成了过度包装的违法事实。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罚款叁仟元整
3000.00元
牡丹江市邮政管理局
2024-11-18
3
牡邮处﹝2023﹞14号
该公司在牡丹江市经营快递业务过程中,在牡丹江市爱民区黑龙江林业职业技术学院院内设立快递末端网点,经营超过7个月仍未到邮政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存在开办快递末端网点未按规定备案的违法行为。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罚款0.3万元。
3000.00元
牡丹江市邮政管理局
2023-11-24
4
牡邮处﹝2023﹞15号
该公司在牡丹江市经营快递业务过程中,在牡丹江大学院内设立快递末端网点,取得了备案手续,该末端网点的监控资料存储时限不足90天,存在保存监控资料不符合规定期限的违法行为。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罚款0.5万元。
5000.00元
牡丹江市邮政管理局
2023-11-24
5
牡邮处﹝2023﹞11号
该公司在经营快递业务过程中,在牡丹江市阳明区安居小区设立快递末端网点,未向邮政管理部门备案,存在开办快递末端网点未按规定备案的违法行为。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罚款0.3万元。
3000.00元
牡丹江市邮政管理局
2023-08-04
6
牡邮处﹝2023﹞5号
该公司在经营快递业务过程中,在牡丹江市海林市柴河镇平安三区设立的牡丹江申通快递有限责任公司柴河营业厅,地址变更未向邮政管理部门备案,存在未按规定办理快递末端网点变更备案的违法行为。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罚款0.3万元。
3000.00元
牡丹江市邮政管理局
2023-06-0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