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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阳县合德镇国勤水产品店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何国勤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320924MA27NBLX6H所属地区:江苏省
企业地址:射阳县合德镇兴海路西侧、开发大道北侧兴海路农贸综合市场202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射市监处罚〔2024〕00132号
现查明,当事人自述于2023年12月05日以18元/kg价格从射阳县富民批发市场一摊位购进15kg牛蛙 ,合计购货款270元,购进后以20元/kg已经全部销售完了(其中销售给抽检人员4kg,计80元),共计销货款300元;2023年12月08日以16元/kg价格从射阳县富民批发市场一摊位购进5kg鳊鱼 ,合计购货款80元,购进后以20元/kg已经全部销售完了(其中销售给抽检人员2.5kg,计50元),共计销货款100元。当事人销售鳊鱼和牛蛙合计获利50元。现场当事人未能提供供货商营业执照及销售单据等材料。2023年12月8日我局委托国检测试控股集团(安徽)拓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对当事人销售的“鳊鱼”及“牛蛙”进行抽样。2023年12月19日我局收到国检测试控股集团(安徽)拓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的检验报告(NO:TWJN23120057、NO:TWJN23120058),2023年12月21日我局将上述批次产品不合格的检验结果告知书(射市监检结字〔2023〕02041号)及检验报告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书面复检申请。截止我局送达检验结果告知书前,当事人以20元/kg的价格将上述“鳊鱼”全部销售完,以20元/kg的价格将上述“牛蛙”全部销售完。当事人销售被抽检批次“鳊鱼”及“牛蛙”合计销货款400元,从中获利50元。2023年12月21日当事人在其门市张贴了召回公告,截止调查终结之日,未能召回到相关产品,也未接到有关产品的问题反映。被抽检批次“鳊鱼”及“牛蛙”属于食用农产品,当事人作为食用农产品的销售者,未能提供被抽检批次“鳊鱼”及“牛蛙”的购进票据及自供货商处索取的资质证明材料、产品合格证明文件,故当事人未按照规定履行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义务,且未保存相关凭证。
罚款金额4,000元;没收违法所得50元;行政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4000.00元
射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3-19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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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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