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左旗博宇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兴忠 | 注册资本:1303.6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52900701406089M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敖伦布拉格镇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05-12
(2021)内0826民初2962号
合同、准合同纠纷
杭锦后旗安泰物流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吴*,阿拉善左旗博宇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杭锦后旗人民法院
2
2021-09-29
(2021)宁02民初181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宁夏石嘴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王**,杨**,张**,阿拉善左旗博宇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吴*,宁夏圣杰工贸有限公司
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3
2020-09-22
(2020)宁01民终2437号
买卖合同纠纷
阿拉善左旗博宇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银川玺顺物资有限公司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4
2020-04-16
(2020)宁0104民初766号
买卖合同纠纷
银川玺顺物资有限公司
阿拉善左旗博宇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5
2019-12-17
(2019)宁0205民初2066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农支行
杨*,阿拉善左旗博宇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吴*,宁夏玉泰工贸有限公司
石嘴山市惠农区人民法院
6
2019-12-17
(2019)宁0205民初2047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农支行
阿拉善左旗博宇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吴*,杨*,宁夏圣杰工贸有限公司,宁夏玉泰工贸有限公司
石嘴山市惠农区人民法院
7
2019-12-17
(2019)宁0205民初2047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农支行
吴*,宁夏圣杰工贸有限公司,宁夏玉泰工贸有限公司,张**,杨*,阿拉善左旗博宇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石嘴山市惠农区人民法院
8
2019-12-17
(2019)宁0205民初2066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农支行
吴*,宁夏玉泰工贸有限公司,张**,杨*,阿拉善左旗博宇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石嘴山市惠农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19-10-01
(2019)宁0205民初2066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农支行
阿拉善左旗博宇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张**,吴*,宁夏玉泰工贸有限公司,杨**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石嘴山市惠农区人民法院
2
2019-10-01
(2019)宁0205民初2047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农支行
阿拉善左旗博宇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宁夏圣杰工贸有限公司,张**,吴*,宁夏玉泰工贸有限公司,杨**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石嘴山市惠农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5-04-11
2023-12-06
(2023)内0826执1410号
运输合同纠纷
杭锦后旗安泰物流运输有限责任公司、阿拉善左旗博宇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运输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1-12-24
2021-02-03
(2021)宁0205执255号
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
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农支行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执行实施执行裁定书
5282822.85元
执行案件
3
2021-08-30
2021-07-29
(2021)宁0205执256号之一
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
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农支行与张**、吴*等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4
2021-06-04
2021-04-20
(2020)宁0104执8158号之一
买卖合同纠纷
银川玺顺物资有限公司与阿拉善左旗博宇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5
2020-12-21
2020-10-10
(2020)宁01民终2437号
买卖合同纠纷
阿拉善左旗博宇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与银川玺顺物资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6
2020-10-23
2020-09-22
(2019)内2921执1616号
合同纠纷
阿拉善左旗万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阿拉善左旗博宇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7
2020-06-16
2019-12-23
(2019)宁0205民初2066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农支行与阿拉善左旗博宇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张某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5180432.85元
民事案件
8
2020-06-16
2019-12-23
(2019)宁0205民初2047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农支行与阿拉善左旗博宇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宁夏圣杰工贸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8963418.73元
民事案件
9
2020-06-01
2020-05-11
(2020)宁0104民初766号
买卖合同纠纷
银川玺顺物资有限公司与阿拉善左旗博宇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60080.00元
民事案件
10
2019-08-21
2019-07-18
(2019)内2921民初402号
合同纠纷
阿拉善左旗万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与阿拉善左旗博宇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566319.8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内蒙古阿交罚﹝2025﹞03第0002号
2025年01月21日15时57分,阿拉善盟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邱和美(执法证号:05120017196)、执法人员李志刚(执法证号: 05120017224)持《交通执法人员派工单》在乡道Y001线5公里900米处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对司机祁英驾驶的甘A57338陕汽牌四轴重型自卸货车进行了行政执法检查。执法人员依法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亮明身份。经检查发现:祁英驾驶的甘A57338陕汽牌四轴重型自卸货车从省道S311线539公里处阿拉善左旗博宇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采矿场装载矿石废渣拉运到敖伦布拉格镇阿拉善左旗博宇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选矿厂途径乡道Y001线5公里900米处从事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执法人员引导祁英驾驶的甘A57338陕汽牌四轴重型自卸货车至S508线公路56公里950米处超限检测点与祁英共同经静态磅秤称重检测,经检测发现祁英驾驶的甘A57338陕汽牌四轴重型自卸货车车货总重96.32吨,超限65.32吨,超限211%。经询问、调查发现阿拉善左旗博宇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为祁英驾驶的甘A57338陕汽牌四轴重型自卸货车超过标准装载、配载矿石废渣,构成为祁英驾驶的甘A57338陕汽牌四轴重型自卸货车不按标准装载、配载货物行为。
"依据 《内蒙古自治区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办法》第三十七条“违反本办法规定,货物运输源头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3 万元以下的罚款:(三)不按照标准装载、配载货物;的规定。阿拉善左旗博宇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于2025年1月07日、2025年1月21日1年内2次被查处,根据阿拉善左旗博宇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相关证据,违法情形属于一般等级。参照《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道路货物运输管理部分第85项“对货物运输源头单位不按照标准装载、配载货物的处罚。轻重等级:一般,具体表现:1年内2次被查处,处1.5万元以上2.5万元以下罚款”的规定,决定给予阿拉善左旗博宇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的行政处罚。
15000.00元
阿拉善盟交通运输局
2025-01-22
2
内蒙古阿交罚﹝2025﹞03第0001号
2025年01月07日10时36分,阿拉善盟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张聪明(执法证号:05120017135)、执法人员李志刚(执法证号: 05120017224)持《交通执法人员派工单》在村道Y001线5公里900米处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对司机杨喜飞驾驶的蒙L65681、蒙L6C23挂解放牌六轴重型半挂货车进行了行政执法检查。执法人员依法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亮明身份。经检查发现:杨喜飞驾驶的蒙L65681、蒙L6C23挂解放牌六轴重型半挂货车从省道S311线539公里处阿拉善左旗博宇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采矿场装载矿石废渣拉运到敖伦布拉格镇阿拉善左旗博宇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选矿厂从事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执法人员引导杨喜飞驾驶的蒙L65681、蒙L6C23挂解放牌六轴重型半挂货车至S508线公路56公里950米处超限检测点与杨喜飞共同经静态磅秤称重检测,经检测发现杨喜飞驾驶的蒙L65681、蒙L6C23挂解放牌六轴重型半挂货车车货总重53.8吨,超限4.8吨,超限9.8%。经询问、调查发现阿拉善左旗博宇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于2025年1月02日、1月04日、1月05日、1月06日、1月07日共5次为杨喜飞驾驶的蒙L65681、蒙L6C23挂解放牌六轴重型半挂货车超过标准装载、配载矿石废渣,构成为杨喜飞驾驶的蒙L65681、蒙L6C23挂解放牌六轴重型半挂货车不按标准装载、配载货物行为。
依据 《内蒙古自治区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办法》第三十七条“违反本办法规定,货物运输源头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三)不按照标准装载、配载货物;的规定。根据阿拉善左旗博宇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相关证据,违法情形属于较轻等级。参照《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道路货物运输管理部分第85项“对货物运输源头单位不按照标准装载、配载货物的处罚。轻重等级:较轻,具体情形:初次被查处,处1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的规定,决定给予阿拉善左旗博宇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的行政处罚。
10000.00元
阿拉善盟交通运输局
2025-01-08
3
内蒙古阿交罚﹝2023﹞03第0032号
2023年12月 20日10时10分,阿拉善盟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第三大队接到举报,S311线公路有疑似超限车辆行驶公路,2023年12月 20日11时03分,执法人员在S311线公路526公里处执法检查。发现纳刚驾驶甘N62003货车拉运碎石疑似超限车辆,经执法人员引导至S508线公路056公里950米处与纳刚共同经静态磅秤称重检测,发现纳刚驾驶甘N62003车货总重91.06吨,涉嫌超限60.06吨,超限193.7%。经询问、调查发现阿拉善左旗博宇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为纳刚驾驶甘N62003四轴重型自卸货车超过标准装载、配载碎石,从S311线公路553公里处矿区拉运到S508线公路阿拉善左旗博宇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选矿厂,阿拉善左旗博宇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构成为纳刚驾驶甘N62003四轴重型自卸货车不按照标准装载、配载货物。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办法》第三十七条“违反本办法规定,货物运输源头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一)对没有车辆行驶证、道路运输证或者其他未注册登记的货物运输车辆装载、配载货物;(二)对拼装、擅自改变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货物运输车辆装载、配载货物;(三)不按照标准装载、配载货物;(四)擅自放行超限超载货物运输车辆;(五)为超限超载的货物运输车辆提供虚假装载、配载证明”的规定。阿拉善左旗博宇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构成为纳刚驾驶甘N62003四轴重型自卸货车超过标准装载、配载货物,车货总重91.06吨,超限60.06吨,超限193.7%,由于 行政处罚决定书(续页) 阿拉善左旗博宇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在本年度第二次不按照标准装载、配载货物,根据你(单位)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相关证据,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道路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违法行为属于情节严重档次。参照《内蒙古自治区道路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十三类163项“不按照规定装载、配载货物,情节严重,责令改正,并处以1.5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的规定。决定给予阿拉善左旗博宇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元)的行政处罚。"
15000.00元
阿拉善盟交通运输局
2023-12-21
4
内蒙古阿交罚﹝2023﹞03第0014号
2023年05月08日11时20分,阿拉善盟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第三大队执法人员在S508线056公里950米处路检路查过程中,发现胡明堃驾驶蒙L20381、蒙LZ990挂解放牌六轴重型半挂货车拉运砂石疑似超限车辆,经执法人员引导至S508线056公里950米处经静态磅秤称重检测,蒙L20381、蒙LZ990挂解放牌六轴重型半挂货车车货总重69.46吨,超限20.46吨,超限41.8%。经调查发现胡明堃驾驶蒙L20381、蒙LZ990挂解放牌六轴重型半挂货车从阿拉善左旗博宇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采矿区装载的砂石拉运到阿拉善左旗博宇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加工选矿区,经询问、调查发现阿拉善左旗博宇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对胡明堃驾驶蒙L20381、蒙LZ990挂解放牌六轴重型半挂货车不按照标准装载、配载货物。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办法》第三十七条“违反本办法规定,货物运输源头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一)对没有车辆行驶证、道路运输证或者其他未注册登记的货物运输车辆装载、配载货物;(二)对拼装、擅自改变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货物运输车辆装载、配载货物;(三)不按照标准装载、配载货物;(四)擅自放行超限超载货物运输车辆;(五)为超限超载的货物运输车辆提供虚假装载、配载证明”的规定,参照《内蒙古自治区道路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十三类163项“不按照规定装载、配载货物,情节轻微,责令改正,并处以1万元罚款。”的规定。决定给予阿拉善盟锦盛基业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10000.00元
阿拉善盟交通运输局
2023-05-08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18-07-10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阿拉善左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17-07-04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阿拉善盟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