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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酱熹品鉴酒业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师昊龙注册资本:3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650104MAE740CM7R所属地区:新疆
企业地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银川路街道苏州东街366号新洲城市花园瑞景苑11栋7层1单元701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乌市监处罚〔2025〕14号
2024年5月,当事人新疆酱熹品鉴酒业有限公司经理(实际经营者)林栋君从一名散酒供货商处,以微信转账的方式收购了60瓶“君品习酒”(单价:440元/瓶)和6瓶“习酒·窖藏1988”酒(单价:300元/瓶)共计66瓶白酒,购进金额合计28200元,收购无购进票据,至案发时当事人将该批白酒存放于其经营的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银川路街道苏州东路366号新洲城市花园瑞景苑11栋7层1单元701的新疆酱熹品鉴酒业有限公司进行销售。截至2025年3月4日,上述涉案酒当事人未进行销售。 另查明:“习酒”商标系贵州茅台酒厂(集团)习酒有限责任公司经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商标注册证号第7668677号,核定使用商品(第33类)酒(利口酒);葡萄酒;酒(饮料);果酒(含酒精);含酒精液体;苹果酒;蒸馏饮料;米酒;开胃酒;烧酒(截止),注册地址贵州省习水县习酒镇,注册有效期限自公元2010年11月21日至2020年11月20日。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第7668677号商标注册人名义变更,变更后注册人名义贵州习酒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后联系地址贵州省遵义市习水县习酒镇,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第7668677号商标第33类续展注册有效期至2030年11月20日。贵州习酒股份有限公司依法使用“习酒”(第7668677号,第33类)商标,对所使用商标的商品进行真伪鉴定并出具鉴定报告。 再查明,2025年3月4日,贵州习酒股份有限公司授权委托公司打假人何溢、袁练对扣押的涉案60瓶“君品习酒”和6瓶“习酒·窖藏1988”酒的防伪标识,二维码,瓶身商标、背贴、丝带,包装盒,外箱及包装带,瓶口、外箱喷码,外箱标签等项目进行了鉴定,出具《贵州习酒股份有限公司鉴定证明表》黔习鉴NO:JG0002698号,认定涉案60瓶“君品习酒”和6瓶“习酒·窖藏1988”酒与贵州习酒股份有限公司出厂产品外包装特征不符,非贵州习酒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属假冒注册商标的产品。 当事人无法提供上述60瓶“君品习酒”和6瓶“习酒·窖藏1988”酒的进货票据、进货记录、供货者许可证和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无法证明上述习酒合法取得。 商标注册持有人出具的《贵州习酒股份有限公司鉴定证明表》黔习鉴NO:JG0002698号备注:“君品习酒”全国建议零售价为1498元/瓶,“习酒·窖藏1988”酒全国建议零售价为898元/瓶,故涉案商品违法经营额为1498元/瓶×60瓶+898元/瓶×6瓶=95268元。
1.对当事人进货时未查验供货商的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的行为,给予警告; 2.没收侵权假冒“君品习酒”60瓶(500ml、53%)和“习酒·窖藏1988”酒6瓶(500ml、53%); 3.对当事人经营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白酒的行为,处以违法经营额95268元0.5倍的罚款47634元。
47634.00元
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7-0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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