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峰通(北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马九龙 | 注册资本:5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10109MA01BQ607M | 所属地区:北京市 |
| 企业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雁翅镇马套村重阳街3号院6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6-09
(2025)辽1481民初1868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国峰通(北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核(西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葫芦岛市凌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兴城市人民法院
2
2025-03-05
(2025)辽1481民初220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国峰通(北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核(西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兴城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5-12-03
2025-08-13
(2025)辽1481民初1868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国峰某公司;中核某公司;某甲公司;某乙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591096.32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京通潞城罚字(2025)0108号
2025年9月30日10时00分,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人民政府执法人员在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武兴路与潞城中路交叉口东南侧50米执法检查时,发现国峰通(北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存在建筑垃圾未日产日清的行为,国峰通(北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给予处罚,遂予以立案调查。
国峰通(北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给予处罚,遂予以立案调查。
2000.00元
潞城镇人民政府
2025-10-06
2
京建法罚(市)字﹝2025﹞第010209号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执法处执法人员于2025年7月7日对当事人国峰通(北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秦战启进行了询问,以及调取有关资料,查明位于西城区西直门内南草厂街1号的科研办公楼综合维修改造工程,建设单位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体制与管理研究所,监理单位为北京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为国峰通(北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发现施工现场存在以下问题:1.该工程开口型作业脚手架东南角架体的转角处、东侧北端端部未设置连墙件,不符合《施工脚手架通用规范》(GB55023-2022)第4.4.6条第3项的要求;2.该工程作业脚手架东侧作业层未满铺脚手板,作业层边缘与结构外表面距离约为500mm,未采取防护措施,不符合《施工脚手架通用规范》(GB55023-2022)第4.4.4条第1项的要求;3.该工程作业脚手架作业层外边缘未设置挡脚板,不符合《施工脚手架通用规范》(GB55023-2022)第4.4.4条第4项的要求;4.该工程作业脚手架东侧共12步、16跨,在4层中部设置1处连墙点、在屋面设置6处连墙点,不符合《施工脚手架通用规范》(GB55023-2022)第4.4.6条第2项的要求。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4项强制性条文,有可能导致脚手架坍塌的安全隐患,属于施工单位未严格按照建筑业安全作业标准进行施工,造成事故隐患的行为。本案无减轻、从轻或从重情节。
你单位处300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30000.00元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5-08-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