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翰兴柏逸酒店服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进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10202MAC698R745 | 所属地区:陕西省 |
| 企业地址:陕西省铜川市王益区宜园路20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铜市监处罚﹝2025﹞24号
案件来源、调查经过及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情况:2025年5月6日,支队收到铜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转来的《问题移交通知书》,附《举报信》,该《举报信》反映位于铜川市王益区桃园街道宜园路20号的猛虎电竞酒店(老区店)涉嫌使用未经过国家强制性认证的电脑从事违法经营活动,该酒店从事经营的电脑为组装兼容机,该类电脑属于《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中所要求的强制性认证,需要通过强制性认证后才可从事经营活动。2025年5月7日,执法人员对位于铜川市王益区宜园路20号猛虎电竞酒店(老区店)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当事人提供的营业执照显示名称为“陕西翰兴柏逸酒店服务有限公司”,经核实,陕西翰兴柏逸酒店服务有限公司与猛虎电竞酒店(老区店)为同一主体,该公司对外经营的客房共18间,其中有电竞电脑的客房14间,14间客房内共发现电脑30台且均为组装机,上述30台电脑主机机箱外观均未发现3C认证国家强制性认证标识,该公司现场不能提供上述组装电脑主机的《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经初步核查,陕西翰兴柏逸酒店服务有限公司使用的组装电脑主机未经强制认证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2025年5月21日,经报请领导批准,执法人员以陕西翰兴柏逸酒店服务有限公司涉嫌使用未经认证的强制性认证产品案为由予以立案调查,7月23日对当事人进行询问调查, 在调查过程中,当事人提供了上述30台电脑的供货方资质、购进合同、组装电脑配件显示器《国家强制性认证证书》、电源《国家强制性认证证书》及配件主板、内存、显卡的《检验报告》等证据资料。7月31日案件调查终结。本案未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调查认定的事实:现查明,陕西翰兴柏逸酒店服务有限公司从西安市碑林区道哥科技电子产品经销处购买30台组装电脑用于该公司住宿服务经营活动,供住宿的房客上网玩电竞游戏等日常休闲娱乐使用,同时,当事人在美团网站经营的“猛虎电竞酒店(老区店)”店铺页面上发布了客房电脑配置等信息,将所购置的电脑用于经营活动并作为销售卖点。 还查明,依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23年第36号公告《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的公告》附件3《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2023年修订)第八项“电子产品及安全附件中39.微型计算机(0901)”目录范围,该公司用于经营活动的30台组装电脑为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产品,应取得《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上述30台组装电脑配件显示器、电源都经过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且提供了对应的认证证书,但组装后的电脑主机未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属于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未经认证的强制性认证产品的行为。 又查明,上述30台组装电脑购进价格为每台4000元,本案货值金额共计120000元。因当事人在日常经营活动中未对酒店客房内电脑的使用进行单独收费,故无法计算其在经营活动中使用该批未经国家强制性认证的组装电脑的违法所得。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 铜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问题移交通知书》,附《举报信》1份,《现场笔录》1份,证明案件来源。 2、陕西翰兴柏逸酒店服务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及身份。 3、《询问笔录》1份,涉案电脑供应商营业执照1份,《电脑采购合同》1份,电脑相关配件的《强制性认证证书》及《检验报告》,当事人2025年5月5日、5月6日《单日收银记录》2张,2025年5月6日《今日房价》价目表1份,美团网经营页面截图打印件1张,现场检查照片7张,证明当事人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未经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电脑主机的事实。 4、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23年第36号公告《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的公告》,证明当事人在经营活动中使用的电脑需要经过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 案件性质:陕西翰兴柏逸酒店服务有限公司在经营活动中使用的组装电脑主机未经强制性认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二十七条“为了保护国家安全、防止欺诈行为、保护人体健康或者安全、保护动植物生命或者健康、保护环境,国家规定相关产品必须经过认证的,应当经过认
责令当事人在经营活动中停止使用未经国家强制性认证的产品,对陕西翰兴柏逸酒店服务有限公司作出以下行政处罚: 罚款5000元。
5000.00元
铜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8-18
2
铜王消行罚决字﹝2023﹞第0023号
陕西翰兴柏逸酒店服务有限公司为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
给予陕西翰兴柏逸酒店服务有限公司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叁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33000.00元
铜川市王益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3-07-3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