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玉峰食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坡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20223MA7DQCE13H | 所属地区:天津市 |
| 企业地址:天津市静海区静海镇小高庄村村委会西300米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市监静综处罚﹝2024﹞33号
当事人于2024年3月5日共生产了纯手工羊肉串(生产日期:2024-3-5;生产者名称: 天津市玉峰食品有限公司)5箱零3袋(500g*10袋/箱),其中用于出厂检验3袋,经风险监测抽样检验,鸭源性成分存在问题;于2024年3月20日共生产了红柳枝羔羊肉串(生产日期:2024-3-20;生产者名称: 天津市玉峰食品有限公司)1箱零3袋(500g*10袋/箱),其中用于出厂检验3袋,经风险监测抽样检验,牛源性成分和鸭源性成分存在问题;于2024年4月5日共生产了羔羊肉片(生产日期:2024-4-5;生产者名称: 天津市玉峰食品有限公司)1箱零3盒(500g*20盒/箱),其中用于出厂检验3盒,经风险监测抽样检验,牛源性成分存在问题。经执法人员调查上述产品在生产时均未按规定进行留样,同时也未按规定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经执法人员查明,当事人于2023年9月8日因未按规定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的行为被我局予以警告的行政处罚。上述行为满足未按规定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行为的构成要件。
罚款27500元
27500.00元
天津市静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7-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