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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金国堂医药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梁敏红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40112MAE5XYCX65所属地区:广东省
企业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黄埔东路645号101-1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穗埔市监处罚﹝2026﹞386号
经查明,当事人于2026年7月1日至2026年7月10日在位于广州市黄埔区黄埔东路645号101-1的经营场所药品货架上陈列有4盒“海外吉运堂蛤蚧定喘丸”(国药准字Z22020967,包装:5克×5袋/盒,产品批号:20230701,生产日期:2023.07.04,有效期至:2026.06.,上市许可持有人及生产企业:长春海外制药集团有限公司),已超过有效期,该药品于2025年1月17日从北京恒创佳益医药有限公司购进5盒,2025年12月28日售出1盒,购进价格为9.00元/盒,零售价格为18.00元/盒。上述药品与其他未超过有效期的药品混放。从2026年7月1日(超过有效期后)至2026年7月10日,当事人未销售过上述药品,故涉案药品货值为72元,无违法所得。当事人销售超过有效期药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五)项:“禁止生产(包括配制,下同)、销售、使用假药、劣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劣药:(五)超过有效期的药品;”的规定。
一、没收超过有效期的药品:“海外吉运堂蛤蚧定喘丸”(产品批号:20230701)4盒;二、罚款20000元。
20000.00元
广州市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9-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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