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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宴畔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江北城分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叶少辉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1500105MA600QYQ84所属地区:重庆市
企业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桂花街42号附4号2-1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大渡口市监处罚〔2024〕390号
1经查,当事人重庆宴畔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江北城分公司成立于2018年7月18日,负责人叶少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560084,经营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桂花街42号附2号2-1、附4号2-1,店招;宴畔胖娃鱼;,经营面积400多平方米,员工7人,经营江湖菜。 ;1 1大渡口区悟空农产品经营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500104817,个体工商户,经营地址大渡口区八桥镇尚宾大道68号,经营者何杰,主要经营水产品批发零售,注册日期:2022年3月14日。 ;1 1现查明,2022年3月-2023年5月,大渡口区悟空农产品经营部经营者何杰收购广西壮族自治区珠江流域支河红水河的野生翘壳鱼,运输到重庆进行销售。周科是当事人重庆宴畔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江北城分公司的员工,负责采购水产品。周科知道长江流域2021.1.1-2031.1.1;十年禁渔;,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禁止垂钓。2022年上半年(具体月份不明),周科听一顾客说广西壮族自治区没有禁捕、禁止销售野生鱼,何杰在售广西壮族自治区珠江流域支河红水河的野生鱼,该顾客将何杰的微信推送给周科,周科便主动加了何杰的微信。周科通过微信从何杰处采购野生翘壳鱼、江团、鳜鱼和清波鱼,用于当事人加工成菜品对外销售。何杰销售给周科的翘壳鱼全部来自于广西壮族自治区珠江流域支河红水河的野生鱼,江团、鳜鱼和清波鱼是从市场上采购的生态鱼。何杰销售给周科的野生翘壳鱼3斤以下销售价格40元斤,3斤以上40-65元斤,鳜鱼80元左右斤,江团180元左右斤,清波鱼60元左右斤。1 12023年3月-5月(禁捕期间),周科向何杰采购野生鱼共248.7斤,其中野生翘壳鱼123.8斤,鳜鱼79.4斤,江团40.4斤,清波鱼5.1斤, 周科向何杰转账19笔,共计23200元,具体情况如下:2023-5-26,采购了鳜鱼2.5斤,清波5.1斤,付款530元;2023-5-22,采购了江团3.8斤,付款690元;2023-5-20,采购了翘壳6斤,江团6斤,鳜鱼5.6斤,付款2286元;2023-5-11,采购了翘壳6斤,江团3.2斤,鳜鱼6.8斤,付款2521元;2023-5-6,采购了翘壳3.6斤,江团4.3斤,鳜鱼5斤斤,付款1323元;2023-4-27,采购了翘壳6斤,江团2.9斤,鳜鱼8斤,付款1545元;2023-4-25,采购了江团1斤,鳜鱼6斤,付款674元;2023-4-18,采购了翘壳15.8斤,江团4.5斤,鳜鱼5.6斤,付款2300元;2023-4-17,采购了翘壳6.2斤,江团4.3斤,付款1330元;2023-4-13,采购了翘壳6斤,江团3斤,鳜鱼5斤,付款1365元;2023-4
11.没收违法所得9493元;1 12.罚款47465元(5倍)1
47465.00元
重庆市大渡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7-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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