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硕元建设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卫文奎 | 注册资本:4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10112MAB105PB0D | 所属地区:陕西省 |
| 企业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未央路龙首原老三届首座大厦11楼1105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铜印林罚书字﹝2024﹞第14号
2023年7月,该陕西硕元建设有限公司从铜川市印台区交通局经过招投标的方式承建铜川市印台区周家河至陈家山段公路改建工程项目,铜川市印台区交通局委托其办理林地审核审批手续,陕西硕元建设有限公司在明知需要办理实际未办理使用林地审核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在铜川市印台区周家河至陈家山段公路段进行改建工程施工、倾倒弃土,导致金锁关镇徐家沟村乔沟组至徐家沟村陈家山组林地被毁坏,其行为已构成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经技术鉴定,硕元公司擅自改变林地用途面积共计3.1098公顷(31098平方米)其中:其他林地面积共计1.35公顷(13500平方米);灌木林地面积共计0.6535公顷(6535平方米);乔木林计1.1063公顷(11063平方米)。
1、责令陕西硕元建设有限公司于2025年2月28日前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或办理征占用林地相关手续。2、对陕西硕元建设有限公司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行为按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的二倍处罚罚款共计478072元(所需费用标准分别为其他林地4元/㎡、灌木林地8元/㎡、乔木林地12元/㎡)。
478072.00元
铜川市印台区林业局
2024-08-16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8-27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西安市未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