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淇县志民小吃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刘志民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10622MA445AQY69所属地区:河南省
企业地址:淇县庙口镇庙口村95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淇市监处罚〔2026〕189号
经查,当事人涉嫌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3盒旭元?鸭血制品(生产日期:2024.11.04,保质期:常温下12个月,生产商:临朐德福食品有限公司,净含量:300克),当事人陈述是2025年9月份在淇县二刚蔬菜批发门市部购进的,购进价格为1.5元/盒,是制作麻辣烫使用的,麻辣烫销售价格为8元/份,没有留存进货票据,无法提供具体购进数量,有供货商资质(营业执照和河南省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上述过期食品原料是顾客提出要求添加才进行使用,截至案发剩余3盒。当事人未建立使用记录,当事人违法所得无法计算,涉案货值金额4.5元。
1、警告; 2、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3盒旭元?鸭血制品(生产日期:2024.11.04,保质期:常温下12个月); 3、罚款3000元。
3000.00元
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3-0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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