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岑巩大坪同心社区积分超市(个体工商户)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龙汉良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522626MAEKTCM01W所属地区:贵州省
企业地址:贵州省黔东南州岑巩县大有镇大坪同心社区移民安置点4栋后面29号门面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岑市监处[2025]66号
经查,岑巩大坪同心社区积分超市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和产品:1、彩虹小蛋仔蛋糕(原味),生产日期:2025.04.09,保质期:120天,数量:5盒,6元/盒,货值30元;2、精制槟榔(咖啡槟榔),生产日期:2025/05/17,保质期:60天,净含量:22克,数量:6包,价格15元/包,货值90元;3、精制槟榔(蜜瓜味),生产日期:2025/05/17,保质期:60天,净含量:12克,数量:7包,价格6元/包,货值42元。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和产品总计货值金额为162元。 另查,当事人保存有进货单据,索取有供货方的相关经营资质证明材料,但因当事人未建立销售台账,无法核实该批食品和产品在超过保质期后是否存在销售情况,故本案的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证明当事人经营主体合法。 2.2025年8月12日,现场检查笔录一份,实施强制措施决定书一份,现场照片5张,证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及采取扣押行政强制措施情况。 3.2025年9月1日,对经营者龙汉良询问调查笔录一份,证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 4.现场拍摄图片5张,证明当事人违法销售的超保质期的食品和产品的情况。 5.当事人提供的供货商营业执照图片一张、食品经营许可证图片一张,进货单据一份,证明当事人履行主体责任,索证索票的情况。 6、执法人员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提取无处罚信息一份,证明当事人为首次违法; 7、当事人提供整改后图片2张,证明当事人积极整改,主动消除和减轻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
罚款0.1632万元#
1632.00元
黔东南州岑巩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0-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