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瓮安煤矿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游岚峰 | 注册资本:10203.03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22725214409549T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瓮安县永和镇白水河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2-25
(2025)沪0105民初10615号
借款合同纠纷
李**
贵州省瓮安磷矿,上海土土人实业有限公司,贵州省瓮安煤矿有限公司,贵州源翼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
2
2026-01-21
(2025)沪0105民初10615号
借款合同纠纷
李**
贵州源翼矿业集团有限公司,贵州省瓮安煤矿有限公司,贵州省瓮安磷矿,上海土土人实业有限公司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
3
2025-07-17
(2025)沪0105民初10615号
借款合同纠纷
李**
贵州省瓮安磷矿,贵州省瓮安煤矿有限公司,贵州源翼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土土人实业有限公司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
4
2025-05-27
(2025)黔2725民初564号
合同纠纷
马**,吴*
贵州源翼矿业集团有限公司,贵州省瓮安煤矿有限公司
瓮安县人民法院
5
2024-05-09
(2024)黔2725民初367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五矿二十三冶建设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贵州省瓮安监狱,贵州省瓮安煤矿有限公司,贵州省黔南鑫盛工贸有限公司
瓮安县人民法院
6
2024-04-24
(2024)黔2725民初851号
劳动争议
谭**
贵州省瓮安煤矿有限公司
瓮安县人民法院
7
2024-02-05
(2024)黔2725民初181号
合同纠纷
熊**,倪**,张**
贵州省瓮安煤矿有限公司
瓮安县人民法院
8
2023-12-25
(2023)黔2725民初3708号
合同纠纷
宋**
贵州省瓮安煤矿有限公司
瓮安县人民法院
9
2023-11-29
(2023)黔2725民初2274号
合同纠纷
王**
贵州省瓮安煤矿有限公司
瓮安县人民法院
10
2023-11-06
(2023)黔2725民初2443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贵州猴场古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贵州省瓮安煤矿有限公司
瓮安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12-02
2023-11-17
(2023)湘1382执恢436号
合同纠纷
梁**与贵州省瓮安煤矿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恢复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3-05-20
2023-04-27
(2022)湘1382执恢584号
合同纠纷
梁**与贵州省瓮安煤矿有限公司、迟*合同纠纷恢复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22-07-01
2022-06-16
(2022)湘1382执739号
合同纠纷
梁**、贵州省瓮安煤矿有限公司等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4
2022-07-01
2022-06-16
(2022)湘1382执740号
合同纠纷
梁**、贵州省瓮安煤矿有限公司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5
2022-06-01
2022-01-24
(2021)黔2725民初5181号
合同纠纷
王**、贵州省瓮安煤矿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6
2022-05-19
2022-01-24
(2021)黔2725民初4476号
合同纠纷
刘**、龚*等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156000.00元
民事案件
7
2022-05-07
2022-01-26
(2021)黔2725执1179号
买卖合同纠纷
调兵山市晨锋矿业物资有限公司、贵州省瓮安煤矿有限公司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8
2022-05-07
2022-03-10
(2021)黔2725执1251号
其他案由
贵州省黔南州茂亿藤矿业有限公司、贵州省瓮安煤矿有限公司等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9
2022-03-14
2021-09-27
(2021)黔27民终3506号
劳动争议
莫**、贵州省瓮安煤矿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13222.70元
民事案件
10
2021-12-31
2021-09-28
(2021)黔2725民初3263号
买卖合同纠纷
重庆昭豪机电有限公司、贵州省瓮安煤矿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17759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黔南环﹝瓮﹞罚决字﹝2024﹞10号
2024年7月4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贵州省瓮安煤矿有限公司夹山井现场检查。夹山井处于生产状态,矿井水从矿井副斜井抽排流出,经矩形沟渠进入污水处理站收集池(调节池),后经两套污水处理系统处理,由污水排放口排放。 污水处理站收集池(调节池)处于池满状态,矿井水从满出调节池后流经矿井进出道路,后进入道路侧面雨水沟,向下流进入堆煤场雨水沟,进入厂外山水沟(现场水量较大)。 现场查阅调度室和污水排放口在线监测数据:调度室显示井下三水平水仓水位3.16m(处于报警状态),抽排水台账显示2024年7月4日井下抽排水量20331m³/d(847.12m³/h),远超非汛期情况下450m³/h的抽排水量。污水排放口在线监测设备数据显示:污水流量209.800L/s(752.4m³/h)。 根据现场勘察,结合近期持续汛期对矿井的影响,夹山井涉嫌发生汛期井下涌水量激增未有效处置,引发矿井水突发事故排水。
对该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叁万陆千元整(RMB¥36,000.00元)。
36000.00元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2024-09-27
2
黔南环﹝瓮﹞罚决字﹝2024﹞11号
2024年7月25日,接群众投诉举报,永和镇白水河陡山煤矿偷排污水,我局进行现场检查并同步开展执法监测。2024年8月19日,瓮安生态环境监测站出具的监测报告(瓮环监报[2024]022号),报告显示:2024年7月25日,你单位陡山井污水处理站排放口外排水中悬浮物浓度79mg/L,超过《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悬浮物浓度(50mg/L),超标0.58倍。
对该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RMB¥120,000.00)。
120000.00元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2024-09-27
3
黔﹝黔南﹞煤安罚﹝2024﹞5号
从业人员违反煤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违章作业,通过视频监控抽查,2024年7月15日16时25分+975水仓掘进巷一名工人(候昊)在井下作业时未佩戴安全帽
处人民币一万五千元(¥15,000.00)
15000.00元
黔南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09-19
4
黔煤安监执八罚﹝2023﹞2-028号
2023年3月28日19时04分27秒至19时05分41秒,贵州省瓮安煤矿有限公司瓮安县永和镇瓮安煤矿(陡山井)1105回风改造巷一氧化碳超限,最大浓度256ppm。经煤矿上传分析报告,1105回风改造巷掘进工作面放炮时,工人未按规定装填炮泥和水炮泥,导致炮后一氧化碳超限(煤矿已撤出作业人员)。
给予煤矿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2万元的行政处罚。
20000.00元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
2023-04-21
5
黔煤安监执八罚﹝2023﹞2-030号
1.瓮安煤矿(东平硐井)未以文件明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瓮安煤矿东平硐井为正常建设矿井,施工单位为贵州省恒昌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瓮安煤矿东平硐井配备了矿长罗光喜、总工李兴亮、安全矿长兰美晋、机电矿长汤仁德、生产矿长张荣高,但未以文件的形式设置矿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而矿长罗光喜、安全矿长兰美晋等人也作为施工单位贵州省恒昌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立的现场施工建设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成员;2.通防科技术员罗国江于3月5日、3月12日、3月19日、3月26日分别对南一水平总回风巷石门密闭、南翼二号上山石门密闭、二水平运输巷与水仓联巷栅栏等处密闭和栅栏外瓦斯进行检查,罗国江未取得煤矿瓦斯检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3.东平硐井+1150m上部车场扩刷工作面耙装机连接件及钢丝绳在使用期间未按规定进行检查;4.矿井人员位置监测系统和安全监控系统均未设置工作、备用主机,现井下人员位置监测系统监测信息、安全监控系统监测信息均连接至贵州省瓮安煤矿有限公司陡山井安全监控中心;5.未对东平硐井+1150m轨道大巷刷扩工作面配电点、主提升绞车房配电点、二水平机电硐室等使用中的防爆电气设备进行防爆性能检查;6.未对东平硐井+1150m轨道大巷刷扩工作面配电点KJZ-400馈电开关、主提升绞车房配电点KJZ-400馈电开关等低压馈电开关进行过流整定值计算和设定;7.掘进工作面空顶作业:施工东平硐井+1150m轨道大巷扩巷掘进作业工作面、东平硐井+1150m上部车场扩巷掘进作业工作面时,未进行临时支护;8.未按规定在矿井地面变电所、一水平变电所、二水平变电所水泵房、三水平变电所水泵房、东平硐井+1150m轨道大巷扩刷工作面、东平硐井+1150m上部车场扩刷工作面等地点安设直通矿调度室的有线调度电话 以上事实分别违反了 《煤矿安全规程》第三十七条、《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七项、《煤矿安全规程》第四条第五款、《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八十九条、《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八十三条第一款、《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八十三条第一款、《煤矿安全规程》第五十八条、《煤矿安全规程》第五百零七条第一款 的规定
分别处五万元的罚款;处五万元的罚款;处一万元的罚款;因该问题不是煤矿一方造成,且经与省局协调已经解决,因此不予处罚;处三万元罚款;处三万元罚款;因瓮安煤矿公司下属陡山井2022年12月发生一起顶板事故,该矿仍不吸取教训,从重处罚,给予东平硐井罚款二万元的行政处罚;处罚款二万元。合并罚款人民币贰拾壹万元整(¥210,000)
320000.00元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
2023-04-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