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杏林春药店杏之林分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钟杏洁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450107MA5P7LT41C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学西路65号西明商业广场A区A1-01号商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桂南西市监处罚﹝2025﹞3号
经查,根据《国家药监局、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调整精神药品目录的公告》(2024年第54号),自2024年7月1日起,右美沙芬(包括盐、单方制剂)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药监部门向各药店下达了药品列管通知,2024年7月1日后,不具备第二类精神药品经营资质的药品经营企业不得再购进右美沙芬进行销售。当事人南宁市杏林春药店杏之林分店不具备第二类精神药品经营资质在2024年7月1日后继续销售管制药品氢溴酸右美沙芬片,该药店已于2024年7月22日销售完毕店内的氢溴酸右美沙芬片,现已无药品库存剩余;当事人销售处方药氢溴酸右美沙芬片未按药品管理规定凭执业医师出具的处方销售;当事人向未成年人销售了第二类精神药品氢溴酸右美沙芬片。当事人在2024年7月1日后共销售了9盒氢溴酸右美沙片。其中,药品生产厂家为广东华南集团有限公司的氢溴酸右美沙片共出售了5盒,14.5元/盒;药品生产厂家为北京天衡药物研究所的氢溴酸右美沙片共出售了4盒,18元/盒;当事人非法销售的氢溴酸右美沙芬片货值是144.5元。
责令当事人停止非法销售管制药品右美沙芬片的违法行为,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壹佰肆拾肆元伍角(¥144.50),全额上缴国库。
-元
南宁市西乡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1-0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