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邦德渤海电动车(天津)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4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陈丽华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20223MA07ECGR5K所属地区:天津市
企业地址:天津市静海经济开发区泰安道20号富士达16号车间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9-30
劳动合同纠纷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
2
2023-05-10
劳动合同纠纷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
3
2022-11-16
(2022)津0118民初11119号
劳动合同纠纷
陈**
邦德渤海电动车(天津)有限公司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
4
2022-11-07
(2022)津0118民初10657号
劳动合同纠纷
邦德渤海电动车(天津)有限公司
陈**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静海市监处罚﹝2025﹞53号
当事人共计生产了340辆与产品备案信息不一致的产品型号:TDT201Z的电动自行车,其中销售332辆。上述340辆产品型号:TDT201Z的电动自行车产品车架、前灯、车把装饰件、前挡风、仪表挡风板、后泥板等均和认证备案的TDT201Z型号电动自行车不一致。上述行为满足提供的认证样品与实际生产的产品不一致行为的构成要件。
处罚款27000元
27000.00元
天津市静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8-14
2
津市监静综处罚﹝2025﹞64号
当事人于2023年8月17日生产了2辆玫瑰之约TDT103Z电动自行车,并于2023年8月30日以每辆699元的价格全部销售给成都当肯车业有限公司。玫瑰之约TDT103Z电动自行车靠背椅与认证时不一致。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满足擅自出厂销售列入目录未经认可认证的电动自行车行为的构成要件。本案货值金额1398元,无违法所得。
罚款1398元
1398.00元
天津市静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6-0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