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天津乐活芳香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法院公告 2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成宇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20111328666412L所属地区:天津市
企业地址: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思智道1号E65号一层2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1-14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天津金东南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赛诺泰机器人(天津)有限公司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6-01-16
(2025)津0111民初22998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天津金东南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赛诺泰机器人(天津)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2
2025-11-12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天津金东南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赛诺泰机器人(天津)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药监(二办)罚〔2024〕17号
经查,当事人作为化妆品备案人,于2024年4月18日在化妆品注册备案信息服务平台上备案上述的“1987 VROMA柔肌舒缓精萃露”产品。我局执法人员于2024年8月1日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在当事人的备案管理系统账号,以及国产普通化妆品备案信息数据查询界面中,均未能查询到上述产品的功效宣称依据的摘要。经查,当事人自完成该款产品备案后,直至检查当日,共委托天津妈哈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过1批该款产品,数量165瓶,出库产品当事人仅用作留样及给客户邮寄样品使用,尚未销售。这期间当事人并未依照《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化妆品的功效宣称应当有充分的科学依据。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应当在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专门网站公布功效宣称所依据的文献资料、研究数据或者产品功效评价资料的摘要,接受社会监督。”规定,公布该款“1987 VROMA柔肌舒缓精萃露”产品的化妆品功效宣称依据的摘要。后当事人积极整改,在完成该款产品的资料整理后,于2024年8月2日提交上传了该款产品的功效宣称依据的摘要。同时,在案件调查过程中,未发现当事人备案的其他化妆品产品,存在未依照《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公布化妆品功效宣称依据的摘要的情形。
1.警告;2.处1万元罚款。
10000.00元
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10-3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