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梁县瑶里农家饭庄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吴就娇 | 注册资本:5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2360222MA360HM98W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景德镇市浮梁县瑶里镇瑶里街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浮市监处罚〔2025〕28号
经查,当事人有下列违法事实:
一、2025年4月24日,当事人销售一杯水果自泡酒,支付20元,当时店内销售的水果自泡酒为山楂自泡酒、杨梅自泡酒和猕猴桃自泡酒各一瓶,均未明码标价。上述自泡酒系吴就娇自行泡制,原料白酒为其购买的四特瓶装白酒,原料水果为其自行采摘,在执法人员现场调查之前已将三瓶自泡酒自行销毁,店内已无库存。当事人未建立销售台账,无法查明自泡酒销售情况。当事人销售的自泡酒属于其自行制作的自制饮品,超出了其食品经营许可登记经营项目热食类食品制售的许可范围。构成了未按照规定申请变更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经营项目的行为。
二、2025年4月24日,当事人销售一杯水果自泡酒,支付20元,当时店内销售的水果自泡酒为山楂自泡酒、杨梅自泡酒和猕猴桃自泡酒各一瓶,均未明码标价。当事人未建立销售台账,无法计算其他违法所得,故认定当事人违法所得为20元(举报人购买山楂酒支付20元)
三、2025年4月24日,当事人销售的山楂自泡酒瓶身上贴有标识,标识内容为“山楂酒,促进心脑血管健康、降血脂降血压,降低血清中的胆固醇及油脂”。该标签为当事人通过百度搜索,手写抄录而来。构成了在其提供的食品标签上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行为。因当事人在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前已将涉案自泡酒下架销毁,故无法计算货值,经当事人陈述该山楂酒剩余的货值为480元。当事人未建立销售台账,无法计算其他违法所得,故认定当事人违法所得为20元(举报人购买山楂酒支付20元)。
四、2025年4月24日,当事人销售水果自泡酒给举报人时,免费提供了一次性塑料袋给消费者。
1、没收违法所得20元;
2、处2000元罚款;
罚没合计2020元,上缴国库。
2000.00元
浮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0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