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鸿顺道路运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松叨 | 注册资本:6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382MA2HAF6Y8B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乐清市翁垟街道三屿村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10-29
(2025)浙0382民初15599号
合同纠纷
浙江兴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王**,陈**,乐清市鸿顺道路运输有限公司
乐清市人民法院
2
2025-08-29
(2025)浙1081民初321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曾**
唐**,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公司,乐清市鸿顺道路运输有限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公司,文*,王**,玉环港通物流有限公司,台州豪旭运输有限公司,袁**,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乐清市支公司
温岭市人民法院
3
2025-08-29
(2025)浙1081民初340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张**,田*,罗**
唐**,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公司,乐清市鸿顺道路运输有限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公司,文*,玉环港通物流有限公司,台州豪旭运输有限公司,袁**,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乐清市支公司
温岭市人民法院
4
2025-08-19
(2025)浙0382民初1453号
人身保险合同纠纷
邝**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分公司,乐清市鸿顺道路运输有限公司
乐清市人民法院
5
2025-05-08
(2025)浙0382民初1453号
人身保险合同纠纷
邝**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公司,乐清市鸿顺道路运输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分公司
乐清市人民法院
6
2025-04-25
(2025)浙1081民初340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田*,罗**,张**
玉环港通物流有限公司,文*,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乐清市支公司,唐**,乐清市鸿顺道路运输有限公司,台州豪旭运输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公司,袁**,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公司
温岭市人民法院
7
2025-04-03
(2025)浙1081民初321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曾**
乐清市鸿顺道路运输有限公司,文*,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乐清市支公司,唐**,台州豪旭运输有限公司,王**,玉环港通物流有限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公司,袁**
温岭市人民法院
8
2025-03-19
(2025)浙0382民初1453号
人身保险合同纠纷
邝**
乐清市鸿顺道路运输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分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公司
乐清市人民法院
9
2025-01-16
(2024)浙0382民初13117号
合同纠纷
乐清市鸿顺道路运输有限公司
游**,乐清市祥盛物流有限公司
乐清市人民法院
10
2024-12-18
(2024)浙0382民初12735号
运输合同纠纷
乐清市鸿顺道路运输有限公司
刘**
乐清市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3-04-29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
中路和合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永嘉县人民法院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温路政罚〔2026〕30215
-
罚款人民币玖仟零捌拾元整。
9080.00元
乐清市交通运输局
2026-07-01
2
温运政罚﹝2026﹞30J72
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500.00元
乐清市交通运输局
2026-06-01
3
温路政罚﹝2026﹞0522
主要违法事实:2026年04月13日09时53分,温州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G15沈海高速大桥北收费站检查时发现乐清市鸿顺道路运输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乐清市鸿顺道路运输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柒仟壹佰壹拾伍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建设银行温州分行营业部、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罚款人民币柒仟壹佰壹拾伍元整。
7115.00元
温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6-04-13
4
温路政罚﹝2026﹞6624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11月25日02时20分,文成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G322(瑞友线)景宁、瑞安方向K66+970检查时发现乐清市鸿顺道路运输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乐清市鸿顺道路运输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肆仟陆佰叁拾伍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工商银行浙江省温州市文成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肆仟陆佰叁拾伍元整的行政处罚。
4635.00元
文成县交通运输局
2026-04-10
5
温路政罚﹝2026﹞3044
主要违法事实:2026年03月31日09时36分,乐清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柳翁线K1+600检查时发现乐清市鸿顺道路运输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乐清市鸿顺道路运输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玖仟玖佰肆拾伍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市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罚款人民币玖仟玖佰肆拾伍元整。
9945.00元
乐清市交通运输局
2026-03-31
6
温路政罚〔2026〕054
2026年2月2日,乐清市鸿顺道路运输有限公司指派驾驶员朱国兵驾驶浙CQ5727/浙C4017挂(6轴)重型半挂牵引车/重型集装箱半挂车装载黄土,从青田开往蒲岐,装载的货物可分载运输。13时00分,该车行驶至G15沈海高速蒲岐收费站时经执法人员引导至乐清市华达停车场实施检测。经检测车货总重97.03吨,该车为6轴铰接列车,其最大限重为49吨,该车超过限定标准48.03吨,超限率98.02%。当事人已于2026年2月2日16时42分消除违法状态。
罚款人民币壹万陆仟壹佰柒拾伍元整。
16175.00元
温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6-02-04
7
温运政罚﹝2025﹞30142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11月25日15时06分,乐清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乐清检查时发现乐清市鸿顺道路运输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乐清市鸿顺道路运输有限公司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的规定,责令停业整顿5天。
责令停业整顿5天。
0.00元
乐清市交通运输局
2025-12-31
8
温路政罚〔2025〕01374
你公司的浙CL4780(6轴)于2025年12月3日7时13分,行经G330(洞合线)温州方向K117+800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61.4吨。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12.40吨。以上事实有车辆称重检测单、车辆称重检测照片、监控视频记录等证据为凭。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叁佰玖拾元整的行政处罚。
390.00元
温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5-12-22
9
温路政罚〔2025〕01355
你公司的浙CQ5727(6轴)于2025年11月27日14时29分,行经G330(洞合线)温州方向K117+800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61.6吨。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12.60吨。以上事实有车辆称重检测单、车辆称重检测照片、监控视频记录等证据为凭。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肆佰贰拾元整的行政处罚。
420.00元
温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5-12-11
10
丽路政罚〔2025〕03582
2025年11月29日12时37分,青田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詹智宇、徐耿杰在S325 129K+050M巡查时,发现车号为浙CL4886/浙C3916挂货车有嫌疑,于是指挥该车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查该车驾驶员为李运华,车辆行驶证登记的车辆所有人为乐清市鸿顺道路运输有限公司 。该车装载瓜子片从青田温溪小峙码头运往温州乐清 。经本机关行政执法人员引导至温溪检测站现场检测显示, 浙CL4886/浙C3916挂货车为6轴重型半挂牵引车,其车货总质量为84.33吨,载运的货物可解体。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 35.33吨。当事人已于 2025 年 12月1日14时 50分主动卸载了车上超限装载的货物。
罚款人民币玖仟捌佰贰拾伍元整。
9825.00元
青田县交通运输局
2025-12-0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