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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龙源医疗用品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9法院公告 6行政处罚 3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薛爱莲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601113329009531所属地区:江西省
企业地址:南昌市青山湖区罗家镇胡坊村898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3-24
(2026)赣0191民初755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
2026-01-19
(2025)赣0192民初3266号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3
2025-11-26
(2025)湘0181民初13300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阜阳保元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江西龙源医疗用品有限公司,长沙齐溪商贸有限公司
浏阳市人民法院
4
2025-08-28
(2025)赣0192民初3266号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孔*
江西龙源医疗用品有限公司,周*,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5
2025-08-11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广州御田制药有限公司
迟**,江西龙源医疗用品有限公司
临清市人民法院
6
2025-05-26
(2025)闽0128民初1262号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孔*
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林**,江西龙源医疗用品有限公司
平潭县人民法院
7
2025-05-26
(2025)闽0128民初1261号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孔*
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林**,江西龙源医疗用品有限公司
平潭县人民法院
8
2025-04-30
(2025)闽0128民初1261号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孔*
林**,江西龙源医疗用品有限公司,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平潭县人民法院
9
2025-04-09
(2025)闽0128民初1262号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孔*
江西龙源医疗用品有限公司,林**,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平潭县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07-25
(2025)闽0128民初1262号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孔*
林**
起诉状副本、上诉状副本
平潭县人民法院
2
2025-07-25
(2025)闽0128民初1261号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孔*
林**
起诉状副本、上诉状副本
平潭县人民法院
3
2025-07-09
(2025)闽0128民初1262号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孔*
林**
裁判文书
平潭县人民法院
4
2025-07-09
(2025)闽0128民初1261号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孔*
林**
裁判文书
平潭县人民法院
5
2025-04-10
(2025)闽0128民初1262号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孔*
林**,江西龙源医疗用品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平潭县人民法院
6
2025-04-10
(2025)闽0128民初1261号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孔*
林**,江西龙源医疗用品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平潭县人民法院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洪市监处罚﹝2025﹞236号
经查明,江西龙源医疗用品有限公司于2015年04月16日成立,同时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编号:赣洪食药监械生产备20150065号、《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备案编号:赣洪械备20210118号,生产穴位压力刺激贴。当事人在2024年03月28日生产的批次穴位压力刺激贴,(备案编号:赣洪器械备20210118,规格:6贴/盒),该批产品总投料生产了30386贴(其中62贴不合格、4贴员工自行处理没有记录不合格产品、20贴检验、40贴留样),成品共计30260贴(共计5043盒,每盒6贴,剩下2贴不成盒被员工扔掉了),销售了5040盒,3盒送给了提货司机,销售价每盒0.7元,货值金额为3530.1元;2024年07月11日生产的批次穴位压力刺激贴,备案编号:赣洪器械备20210118,该批产品总投料生产了29175贴(其中53贴不合格、12贴检验、50贴留样),成品共计29060贴(其中国建药康穴位压力刺激贴共计生产了1200盒,每盒6贴,销售价每盒0.7元;羽腾制约穴位压力刺激贴共计生产了1600盒,每盒6贴,销售价每盒0.7元;康聪星穴位压力刺激贴共计生产了936盒,每盒5贴,销售价每盒0.6元;云贵白约穴位压力刺激贴共计生产了1360盒,每盒3贴,销售价每盒0.5元;医万硕穴位压力刺激贴共计生产了700盒,每盒5贴,销售价每盒0.6元),已全部售出,货值金额为3621.6元。该公司生产的两批次穴位压力刺激贴因公司员工操作失误,包装员工未将球状体放进产品包装盒内,导致该批次产品技术要求不符,总货值金额为7151.7元。 当事人涉嫌生产销售与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不一致的穴位压力刺激贴行为事实成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的规定。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生产经营使用的医疗器械;违法生产经营使用的医疗器械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2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对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没收违法行为发生期间自本单位所获收入,并处所获收入30%以上3倍以下罚款,10年内禁止其从事医疗器械生产经营活动:(一)生产、经营、使用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不符合经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的医疗器械;”的规定。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建议对当事人给予以下行政处罚:并处人民币贰万玖仟元整(29000元整)罚款,上缴国库。
29000.00元
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1-24
2
洪湖市监处罚﹝2025﹞58号
当事人于2024年7月11日,生产了一批穴位压力刺激贴,共8000盒,至案发以0.6元/盒的单价,全部销售完毕,销售额合计4800元,获利800元,缴纳国税0元,实际获利800元。当事人在上述产品上标注了“臧通”商标。经查,郑州仙佑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02月28日注册了“藏通”商标,商标注册证号:第30850198核定使用商品/服务项目第10类:医疗器械和仪器等。当事人在其生产的上述产品上使“臧通”商标。未经“藏通”商标注册人的许可。“臧通”与“藏通”读音相同,字形高度近似,且穴位压力刺激贴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当事人曾于2025年1月26日申请注册“臧通”商标,但被国家知识产权局驳回,驳回日期2025年4月22日,驳回的理由为“该商标与下列在先商标相同或近似:第22022833号”该标志使用在指定商品上,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来源等特点产生误认,当事人自2024年7月11日之后再未在其产品上使用“臧通”商标,本案调查过程中,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
1.没收违法所得800元。 2.罚款10000元。
10000.00元
青山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10
3
洪湖市监器械处罚〔2025〕5号
现查明,当事人于2024年7月11日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穴位压力刺激贴“膝盖穴位贴”(产品备案号:赣洪械备20210118号,生产批次:240711)40830贴(6805盒),准备留样30贴(5盒),检测用12贴,不合格品48贴,合格品40740贴(6790盒)。当事人于2024年7月18日销售给广东廖智伟40740贴(6790盒),销售单价0.75元/盒,共计5092.5元,库存为零。 上述穴位压力刺激贴“膝盖穴位贴”中,有500盒外包装正面标签印有“【适用人群】适用于膝关节炎、滑膜炎、软骨磨损、半月板损伤等问题引起的红肿、疼痛、肿胀、积液、行动受限等需要外敷理疗人群。”等内容,而其相对应的备案号“赣洪械备20210118号”中的备案信息表未有该内容的描述。该医疗器械的标签内容与备案的相关内容不一致,没有确保其真实性、准确性。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全国12315举报单1份,证明案件来源; 2.当事人的营业执照、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委托书1份,证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主体身份; 3.现场笔录及检查照片1份、涉案产品外包装照片1份、询问笔录2份、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复印件1份、销售记录(凭证材料)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生产、经营说明书不符合规定的医疗器械的事实。
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0000元
10000.00元
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6-0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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