梨树县郭家店镇洗盈门百姓浴都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吴浩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20396MA15WX147P | 所属地区:吉林省 |
| 企业地址:吉林省四平市梨树县郭家店镇道下西侧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梨市监处罚〔2024〕40号
经询问得知,当事人在取得《吉林省小食杂店登记证》(发证日期2024年1月10日)后购进“康师傅红烧牛肉面”8桶,“康师傅金汤肥牛面”4桶,共12桶,由于时隔好几个月记不清在哪里购进。555号房发现“康师傅红烧牛肉面”预包装食品2桶,净含量:面饼+配料110克,保质期:6个月,1桶生产日期20231021 10B 11:34保质期至20240420(超过保质期2个月19天),1桶生产日期20231019 02B 15:02保质期至20240418(超过保质期2个月20天),生厂商沈阳顶益食品有限公司。在666号房内发现有品名“康师傅金汤肥牛面”预包装食品1桶,净含量:面饼+配料110克,保质期:6个月,生产日期20231124 10B 17:13保质期至20240523(超过保质期1个月17天),生厂商沈阳顶益食品有限公司。上述超过保质期食品进货价格4.5元/桶,销售价7元/桶,当事人未能提供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超过保质期“康师傅红烧牛肉面”预包装食品2桶,净含量:面饼+配料110克,保质期:6个月,生产日期20231021 10B 11:34保质期至20240420(超过保质期2个月19天)在2024年6月28日以每桶7元销售给投诉人1桶,未销售1桶,货值金额14元(7元*2桶=14元),违法所得7元。“康师傅金汤肥牛面”1桶,净含量:面饼+配料110克,保质期:6个月,生产日期20231124 10B 17:13保质期至20240523(超过保质期1个月17天),货值金额7元,“康师傅红烧牛肉面”1桶,净含量:面饼+配料110克,保质期:6个月,生产日期20231019 02B 15:02保质期至20240418(超过保质期2个月20天),货值金额7元。上述超过保质期食品货值金额共28元(包括销售和未销售的7元*4桶=28元),违法所得7元(已销售)。
当事人经营已超过保质期“康师傅红烧牛肉面”、“康师傅金汤肥牛面”食品的行为,涉嫌违反《吉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十九条“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不得经营超过保质期或者有效期的食品;”之规定,构成了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违法行为。
依据《吉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责令停产停业,直至由原登记、备案机关吊销登记证、备案卡;违反第六项至第九项规定,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责令停产停业,直至由原登记、备案机关吊销登记证、备案卡。”之规定,参照《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二章分则第九节“适用食品安全监管法律、法规、规章的裁量标准”,序号305,法律名称《吉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违法程度较轻,判断标准“1、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货值金额500元以下的。”,处罚标准“1、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处0.2万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的规定,建议对当事人处罚如下:
一、没收违法所得7元。
二、没收已超过保质期“康师傅红烧牛肉面”2桶、“康师傅金汤肥牛面”1桶。
三、罚款2000元。
2000.00元
梨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9-0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