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科跃化纤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跃明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481065600613A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海宁市许村镇联盟村沈士北路口35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1-03-03
(2021)浙0481民初415号
买卖合同纠纷
海宁科跃化纤有限公司
许**
海宁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4-22
2022-03-07
(2021)浙0481执4380号之一
买卖合同纠纷
海宁科跃化纤有限公司、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2-02-17
2022-02-09
(2021)浙0481执4249号之一
买卖合同纠纷
海宁科跃化纤有限公司、汤**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18-06-24
2017-09-18
(2017)浙0481执3461号
海宁科跃化纤有限公司、周**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114982.00元
执行案件
4
2017-06-27
2017-02-24
(2016)浙0481执2762号
海宁科跃化纤有限公司、姚**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222347.58元
执行案件
5
2017-06-27
2017-03-10
(2016)浙0481执2762号
买卖合同纠纷
海宁科跃化纤有限公司、姚**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6
2016-10-18
2016-10-18
(2016)浙0481执2762号
海宁科跃化纤有限公司、姚**执行执行裁定书
225000.00元
执行案件
7
2016-09-29
2016-09-29
(2016)浙0481执2762号
海宁科跃化纤有限公司、姚**执行执行裁定书
230000.00元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海市监处罚﹝2025﹞310号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3月5日,被处罚人海宁科跃化纤有限公司在厂区内使用未办理使用登记且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br/>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内容:当事人未办理使用登记使用特种设备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三条第一项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当事人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第三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理:罚款人民币40000元整。<br/>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当事人未办理使用登记使用特种设备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三条第一项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当事人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第三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理:罚款人民币40000元整。
40000.00元
海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5-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