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陈仓区阳平陶记综合商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陶录成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610304MA6XC3N67L | 所属地区:陕西省 |
| 企业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陈仓区阳平镇街道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宝陈市监处罚〔2023〕65号
当事人于2023年2月初从一上门推销者处购进了190毫升、400毫升、750毫升兰花香型绿色包装“飘柔”洗发露各5瓶,没有进货票据;至2023年6月15日执法人员查处时190毫升、400毫升装各销售2瓶,750毫升装销售了4瓶,190毫升装销售价为每瓶9元,400毫升为每瓶16.9元,750毫升每瓶销售价25元,共计销售额为151.8元,剩余未销售的3瓶190毫升“飘柔”洗发露货值27元,剩余未销售的3瓶400毫升“飘柔”洗发露货值50.7元,剩余未销售的1瓶750毫升“飘柔”洗发露货值25元,暨该案涉嫌侵权商品违法经营额为254.5元;没有销货台账;由于没有进货票据,上游供货商无法查证,剩余3瓶190毫升、3瓶400毫升、1瓶750毫升兰花香型绿色包装“飘柔”洗发露被依法扣押。2023年6月20日本局委托广州宝洁有限公司对本局扣押的宝鸡市陈仓区阳平镇省社商行的涉嫌侵权的3瓶190毫升、3瓶400毫升、1瓶750毫升兰花香型绿色包装“飘柔”洗发露进行鉴定,2023年7月26日出具BP编号23-207-06《鉴定报告书》,鉴定结论为非宝洁公司产品,属于侵犯宝洁公司相关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假冒产品。
1、没收侵权的3瓶190毫升、3瓶400毫升、1瓶750毫升兰花香型绿色包装“飘柔”洗发露;2、处罚款1000元。
1000.00元
宝鸡市陈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0-26
2
宝陈市监处罚〔2023〕第65号
2023年6月14日接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法院委托,向我辖区当事人送达涉嫌商标侵权违法行为的法院传票。2023年6月15日,执法人员向该当事人送达传票时开展现场检查工作,发现其柜台正在销售的7瓶“飘柔”洗发露涉嫌商标侵权违法行为,我局向当事人下发了宝陈市监强制[2023]17号《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对当事人正在销售该涉嫌侵权的3瓶(批号为20041864AB)190毫升、3瓶(批号为22201864AB)400毫升、1瓶(批号为02101864AB)750毫升“飘柔”洗发露予以扣押。2023年6月20日,经局批准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2023年6月20日我局委托飘柔洗发露的商标持有人(广州宝洁有限公司)对当事人销售涉嫌侵权的7瓶“飘柔”洗发露进行鉴定。2023年7月26日广州宝洁有限公司出具的BP编号23-207-06鉴定报告显示:该“飘柔”洗发露非宝洁公司产品,属于侵犯宝洁公司相关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假冒产品。据当事人口述该7瓶“飘柔”洗发露是2023年2月初从一上门推销者处购进,其中:3瓶(批号为20041864AB)190毫升装的“飘柔”洗发露进货价为7元/瓶,售价为9元/瓶,3瓶(批号为22201864AB)400毫升装的“飘柔”洗发露进货价为13元/瓶,售价为16.9元/瓶,1瓶(批号为02101864AB)750毫升装的“飘柔”洗发露进货价为21元/瓶,售价为25元/瓶,无进货票据,无法查证供货商。
1、没收当事人销售的3瓶(批号为20041864AB)190毫升、3瓶(批号为22201864AB)400毫升、1瓶(批号为02101864AB)750毫升的商标侵权“飘柔”洗发露;
2、罚款1000元。
1000.00元
宝鸡市陈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0-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