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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万转腾远轴承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裁判文书 8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夫俊注册资本:2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305355738716207所属地区:河北省
企业地址:河北省邢台市临西县阳光大街西侧6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9-10-23
2019-07-30
(2019)临执异字第18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河北万转腾远轴承有限公司、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19-07-01
2018-12-18
(2018)冀0535民初333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河北万转腾远轴承有限公司与临清市鑫城钢构工程有限公司、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618276.33元
民事案件
3
2019-04-19
2019-03-25
(2019)冀05民终619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临清市鑫城钢构工程有限公司、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532655.33元
民事案件
4
2018-02-06
2017-11-20
(2017)冀民抗84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河北万转腾远轴承有限公司、临清市鑫城钢构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17-11-19
2017-03-27
(2017)冀民申423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河北万转腾远轴承有限公司、临清市鑫城钢构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16-12-01
2016-12-01
(2016)冀05民终2996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临清市鑫城钢构工程有限公司、河北万转腾远轴承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990000.00元
民事案件
7
2015-09-17
2015-09-17
(2015)临行非审字第88号
临西县国土资源局与河北万转腾远轴承有限公司行政裁定书
行政案件
8
2015-09-17
2015-09-17
(2015)临行非审字第88号
临西县国土资源局与河北万转腾远轴承有限公司行政裁定书
行政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临市监处罚〔2026〕15号
接到12315河北市场监管投诉举报平台举报单,2025年12月2日,执法人员到河北万转腾远轴承有限公司进行核查,法定代表人李学军因事外出。2025年12月5日,河北万转腾远轴承有限公司委托兴连朋到临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理相关事宜,在118办公室办公电脑上对其公司网站宣传内容带有“圆柱滚子轴承以其高径向承载能力,成为重型机械传动的首选”的字样进行了确认。被委托人在2025年12月15日提供了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网站维护服务协议复印件、转账记录截图和开具的收据复印件,其在宣传广告中使用禁用词汇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依照法定程序,经局长批准后进行了立案调查。调查认定的事实:河北万转腾远轴承有限公司在其公司网站宣传内容带有“圆柱滚子轴承以其高径向承载能力,成为重型机械传动的首选”的字样的行为,涉嫌在宣传广告中使用禁用词汇,该公司的网页页面制作时间为2024年12月,被委托人于2025年12月15日提供网站维护服务协议复印件、转账记录截图和开具的收据复印件各一份,费用为1500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对广告主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对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没收广告费用,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 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一)发布有本法第九条、第十条规定的禁止情形的广告的;”的规定,结合《河北省市场监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规定,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建议给予以下行政处罚:处罚款陆仟元整(6000元)。
6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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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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