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广州市广客源物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曹安旺注册资本:2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40101MA5D6QEHXW所属地区:广东省
企业地址:广州市白云区石井街道石潭路398号三栋203室H01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6-16
(2026)粤0111民初3763号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广州市广客源物流有限公司
蓝**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2
2026-06-16
(2026)粤0111民初3752号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广州市广客源物流有限公司
蓝**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3
2026-06-16
(2026)粤0111民初6306号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广州市广客源物流有限公司
蓝**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4
2026-06-16
(2026)粤0111民初3757号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广州市广客源物流有限公司
蓝**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5
2025-05-12
(2025)粤0111民初4236号
合同纠纷
陈**
广州市广客源物流有限公司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6
2025-03-31
(2024)粤0113民诉前调1693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陈**,陈**
新疆前海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赵**,广州市广客源物流有限公司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
7
2024-08-20
(2024)鄂0191民初5224号
借款合同纠纷
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
韦**,广州市广客源物流有限公司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8
2024-08-20
(2024)鄂0191民初5223号
借款合同纠纷
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
韦**,广州市广客源物流有限公司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9
2023-09-08
(2023)粤0111民初14332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
陈**,广州市广客源物流有限公司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10
2023-06-26
(2023)粤0111民初14332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
陈**,广州市广客源物流有限公司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6-04-03
(2026)粤0111民初3752号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广州市广客源物流有限公司
蓝**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2
2026-04-03
(2026)粤0111民初6306号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广州市广客源物流有限公司
蓝**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3
2026-04-03
(2026)粤0111民初3763号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广州市广客源物流有限公司
蓝**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4
2026-04-03
(2026)粤0111民初3757号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广州市广客源物流有限公司
蓝**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04-26
2023-09-08
(2023)粤0111民初14332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陈**等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103450.54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粤穗交运罚﹝2026﹞2(2026)02030028号
2025年12月28日00时22分钟,你(单位)使用粤AKN971车辆运载货物,行经东圃特大桥时,经现场检测,该车车货总重19890.00kg,轴数为2轴,超限1890.00kg,该车未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本案有《询问笔录》、《车辆检测报告单》、《车辆照片》等证据证实。
罚款¥500.000元整
500.00元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6-03-03
2
粤揭交罚﹝2025﹞01301号
根据广东省治超联网管理信息系统推送的数据,2025年09月25日,粤AHQ871中型厢式货车途经揭阳市(榕城区)仙桥治超非现场执法监测点(地址:仙桥(S234K5+519))时,经公路超限不停车称重检测系统检测,该车为二轴货车,车货总重19.485吨,限重18.000吨,超限1.485吨。2025年11月26日,当事人委托司机杨喜春到我局接受调查,承认2025年09月25日,驾驶粤AHQ871中型厢式货车,从揭阳市区运载木板至仙桥超限运输且未能提供《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的违法事实,以上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有超限车辆检测数据单、告知函、询问笔录、道路运输证复印件、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复印件等证据为证,本机关依法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权,当事人无陈述申辩意见。
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
500.00元
揭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5-11-26
3
粤揭交罚﹝2025﹞01300号
根据广东省治超联网管理信息系统推送的数据,2025年09月25日,粤AHQ871中型厢式货车途经揭阳市(榕城区)仙桥治超非现场执法监测点(地址:仙桥(S234K5+519))时,经公路超限不停车称重检测系统检测,该车为二轴货车,车货总重19.71吨,限重18.000吨,超限1.71吨。2025年11月26日,当事人委托司机杨喜春到我局接受调查,承认2025年09月25日,驾驶粤AHQ871中型厢式货车,从揭阳市区运载木板至仙桥超限运输且未能提供《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的违法事实,以上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有超限车辆检测数据单、告知函、询问笔录、道路运输证复印件、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复印件等证据为证,本机关依法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权,当事人无陈述申辩意见。
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
500.00元
揭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5-11-26
4
粤穗交运罚﹝2025﹞2(2025)05270018号
本机关依法检查时发现你(单位)使用粤AHZ316重型厢式货车于2025年05月20日在广州市从化区262县道吕田收费站旁卡口(南往北)有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的行为,以上事实有视频资料、询问笔录、其他材料等为证。
处1000元罚款
1000.00元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5-06-25
5
粤高交罚﹝2025﹞01379号
2025年03月03日21时20分,当事人广州市广客源物流有限公司聘请的驾驶员驾驶粤AJM870重型2轴货车由往方向行驶,途经蛟塘路段监测点(地址:S272蛟塘检测点)时,经广东省治超联网管理信息系统平台上传的超限车辆检测数据单显示该车执法总重为19.08吨。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确认该车车货限载值为18.000吨,超限值为1.08吨,且当事人不能提供合法有效的《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当事人未经许可使用车辆在公路上超限行驶的违法行为,有非现场检测单等证据。
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
500.00元
肇庆市高要区交通运输局
2025-06-05
6
粤穗交运罚﹝2025﹞2(2025)04180007号
本机关依法检查时发现你(单位)使用粤AFL572中型厢式货车于2024年11月01日在广州市白云区石井街道石潭路398号三栋203室H01号有道路运输经营者未按照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车辆检验检测的行为,以上事实有询问笔录、广东省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报告单、道路运输证查询结果、行驶证照片/复印件、普通货物运输企业基本资料、《广东省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记录等为证。
责令改正,处1000元罚款
1000.00元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5-04-25
7
粤穗交运罚﹝2025﹞2(2025)04180006号
本机关依法检查时发现你(单位)使用粤AFN665中型厢式货车于2024年12月01日在广州市白云区石井街道石潭路398号三栋203室H01号有道路运输经营者未按照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车辆检验检测的行为,以上事实有询问笔录、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广东省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报告单、《广东省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记录、普通货物运输企业基本资料、道路运输证查询结果等为证。
责令改正,处1000元罚款
1000.00元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5-04-25
8
粤穗交运罚﹝2025﹞2(2025)03040001号
本机关依法检查时发现你(单位)使用粤AHM178重型厢式货车于2024年10月25日在广州市广龙高速K3+773往东莞方向有未按照规定使用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实时传送相关数据的行为,以上事实有询问笔录、卡口图片、卫星定位轨迹等为证。
责令改正,处一千元罚款
1000.00元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5-04-10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4-12-17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