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康益心邻居大药房有限公司丰景华府分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鲍湘远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520402MA7DGTD278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东关街道丰景华府二期C5C6-1-11、C5C6-1-12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西秀市监处罚[2025]2号
经查实,当事人于2022年03月17日开始在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东关街道丰景华府二期C5C6-1-11,C5C6-1-12从事药品零售等经营活动。2024年9月20日,我局对当事人开展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合格品区货柜陈列的2盒大活络丸(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93043,1盒产品批号:210602,有效期至2023.05;1盒产品批号:220308,有效期至2024.02;生产企业:江西药都樟树制药有限公司)、3盒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3024611,产品批号:220219,有效期至20240220,生产企业:圣大(张家口)药业有限公司)、3盒氯霉素滴眼液(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2023503,产品批号:230603,有效期至2024.06.04,生产企业:长春迪瑞制药有限公司)均超过有效期限。当事人经营的上述药品过期后仍与其他待售药品混放,置于货架上经营;由于当事人未严格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保存完整的记录凭证,致GSP系统数据不完整,故执法人员只能以现场查扣药品的数量及标价来计算货值金额,可核实涉案产品货值为170元(其中大活络丸58元/盒,库存2盒;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13元/盒,库存3盒;氯霉素滴眼液5元/盒,库存3盒;合计58*2+13*3+5*3=170元)。本案对照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标准,尚不够移送追诉当事人刑事责任的条件。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2024年9月20日现场检查笔录1份及现场检查照片2张,证明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贵州康益心邻居大药房有限公司丰景华府分店开展日常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存在经营超过有效期限药品的事实。
2.2024年9月20日电子数据提取笔录1份,证明贵州康益心邻居大药房有限公司丰景华府分店大活络丸(批号:220602)、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产品批号:220219)及氯霉素滴眼液(产品批号:230603)过期后无销售记录的事实。
3.2024年9月24日对贵州康益心邻居大药房有限公司丰景华府分店店长韦红的“询问笔录”1份,证明该企业经营超过有效期限药品的事实。。
4.2024年11月14日对贵州康益心邻居大药房有限公司丰景华府分店负责人曾军的“询问笔录”1份,证明该企业经营超过有效期限药品及未按《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保存相关记录及凭证的事实。
5.2024年9月24日当事人提供的《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各2份及曾军《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贵州康益心邻居大药房有限公司丰景华府分店主体资格合法。
6.2024年9月24日当事人提供的《授权委托书》1份及韦红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韦红接受询问的合法性。
7.2024年11月14日当事人提供的大活络丸(批号:220308)的部分购进票据、进货查验记录复印件1份2页,证明该企业大活络丸(批号:220308)进货情况。
8.2024年11月14日当事人的提供“情况说明”1份,证明当事人部分进货票据及进货查验资料遗失的事实。
9.2024年9月20日当事人提供的贵州康益心邻居大药房有限公司丰景华府分店“销售小票”复印件2份,证明当事人大活络丸、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氯霉素滴眼液的
警告#罚款2.0万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20000.00元
安顺市西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1-0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