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源县浩门尚雅轩造型(个体工商户)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焦瑞婷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632221MAD2YN7R6R | 所属地区:青海省 |
| 企业地址:青海省海北州门源县浩门镇和悦家园西区11号楼11号商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北门源市监处罚〔2025〕12号
经查,门源县浩门尚雅轩造型经营的超过限用日期的化妆品为:蓝朵纷彩染发膏(植小凤.萃润)100g共6支(限用日期分别为:2024年3月1日3支;2024年3月14日1支;2023年11月13日2支),每支进货价为5元,销售价为35元;狄薇染发膏(酒红色)一支(限用日期:2024年5月5日)和达尼丝炫彩营养染一支(限用日期为:2025年6月30日)是当事人的客户自己带来留在店里的产品,目前已经用完,里面是空管。蓝朵纷彩染发膏(植小凤.萃润)100g共6支当事人能提供供货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购进该批次的检测报告,购进票据。以上过期化妆品货值金额共计210元。
因当事人在经营涉案化妆品时未制作销售使用记录台账,且截止案件调查终结,无证据证明当事人在上述涉案化妆品超过有效期限之后使用,因此,调查人员认为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1、没收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
2、警告;
3、罚款2000元。
2000.00元
门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1-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