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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新米巴服饰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邱民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31004MA2HJH6JXA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桐屿街道屿城路482号向东210米西起第一间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台路市监处罚〔2024〕16号
经查明,当事人台州市新米巴服饰有限公司在天猫平台建有网店,网络销售服装等。 当事人自2022年6月开始,安排客服人员在消费者购买网店服装后,网店后台联系消费者并加微信,以奖励给消费者2-5元红包为条件,诱导消费者按当事人要求将已编造的5张图片、1段视频和1段文字复制粘贴到网店商品评价里,进行虚假的商业宣传。当事人编造的虚假用户评价内容系当事人客服通过网络收集,加以整合和修改,从穿着舒服、质量不错、价格公道、使用满意等方面对商品进行正面的、积极的评价。当事人采取编造好的5张图片、1段视频和1段文字的方式使评论因字数多、图片多、视频多而前置显示,前置显示的评论消费者更容易看到,有更好的宣传效果,消费者看到好评会更愿意购买,从而使公司在购物平台的评价系统中获取有利地位,提高商品销量。截至2023年10月17日案发,当事人编造了至少90条虚假的评价,返现了至少210元的红包,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八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责令改正,并决定对当事人从轻处罚如下: 1、警告; 2、罚款10000元。
10000.00元
台州市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1-10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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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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