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凤冈县玖越食品经营部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唐太永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520327MAC3AWKL2H所属地区:贵州省
企业地址:凤冈县进化镇前进社区蓝湾河畔小区1号楼12、13门面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凤市监处罚〔2026〕78号
经查,当事人生产白米糕有固定场所,有固定从业人员,生产加工规模较小,生产加工散装食品,符合《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地八十九条第(一)项关于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定义,因此本局认定该经营场所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当事人未取得贵州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备案登记证,在拼多多店铺“杨记泡粑坊”进行销售的白米糕标签“作坊证号:ZF52212700012”系经营者编造,营业执照登记地址为凤冈县进化镇大堰村黄林组,实际生产经营地址为凤冈县进化镇前进社区蓝湾河畔小区12-13号门面。当事人未取得贵州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备案登记证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涉嫌违反了《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当事人在拼多多店铺“杨记泡粑坊”销售的白米糕,标签“作坊证号:ZF52212700012”为编造,涉嫌违反了《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当事人实际经营地址为凤冈县进化镇前进社区蓝湾河畔12-13号门面,营业执照登记地址为凤冈县大堰村黄林组,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之规定。
(一)对当事人未取得贵州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进行食品生产经营的违法行为作如下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1563.33元(大写:壹仟伍佰陆拾叁元三角叁分); 2.罚款1000元(大写:壹仟元整)。 (二)对当事人伪造小作坊证号的违法行为作如下处罚: 1.警告; 2.罚款1500元(大写:壹仟伍佰元整)。
2500.00元
遵义市凤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8-10

经营异常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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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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