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县潘尕文煤炭销售点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潘尕文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622921MA7434WT1F | 所属地区:甘肃省 |
| 企业地址:甘肃省临夏州临夏县先锋乡敖头村潘二西社32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临)市监罚〔2023〕78号
经查,2023年7月5日,临夏州市场监管局抽检了临夏县先锋乡敖头村潘二西社32号临夏县潘尕文煤炭销售点,2023年10月26日,临夏回族自治州产品质量检验所出具检验报告:NO:LXJD2023-116,检验报告载明:检验项目:全硫,计量单位:%,标准要求:≤1.00,实测结果:1.38;该样品经检验,其中全硫项目不符合GB34169-2017《商品煤质量 民用散煤》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3年11月7日当事人接到临夏州《产品质量抽查结果通知书》(临州市监结通【2023】051号),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复检要求。2023年11月7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临夏县先锋乡敖头村潘二西社32号临夏县潘尕文煤炭销售点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当事人被抽检的不合格烟煤二号民用散煤(生产日期:2023年3月21日)已全部售出,当事人共购得不合格的烟煤二号民用散煤10吨,购进价格每吨800元,以每吨900元的价格销售给了附近的群众,违法所得1000元。
1.对临夏县潘尕文煤炭销售点进行了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2.对临夏县潘尕文煤炭销售点你单位处以 4008 元罚款;
3.没收违法所得 3340元。
以上处罚内容共计叁项,罚没款合计7348元,大写柒仟叁佰肆拾捌元整。
4008.00元
临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1-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