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甘州区蔡馥羽商贸经营中心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3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蔡馥羽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620702MACGKBCN7U所属地区:甘肃省
企业地址: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訾家寨村七社50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甘)市监罚〔2025〕60号
2024年12月19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民用型煤抽样检查,经张掖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检验结论为所检项目氯含量不符合GB34170-2017《商品煤质量民用型煤》标准规定,依据《张掖市2024年燃煤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涉案型煤是2025年8月由范心建从新疆隆力泽环保洁净型煤有限公司集中采购后分批次配送,抽样基数8吨,购进价格740元/吨,销售价格800元/吨,货值金额6400元,获取利润480元,该批次不合格民用型煤至送达检验报告时已全部销售完毕。
对甘州区蔡馥羽商贸经营中心进行了: 1.罚款:金额6400元; 2.没收违法所得:金额480元; 以上处罚内容共计贰项,罚没款合计6880元,大写陆仟捌佰捌拾元整。
6400.00元
甘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4-10
2
(甘)市监罚〔2024〕65号
经调查,该批次不合格民用型煤由当地专用民用型煤的居民向当事人预定,2023年9月5日从新疆隆力泽环保洁净型煤有限公司购进,当事人进货过磅票遗失,无法提供,据当事人陈述,该批次民用型煤进价1500元/吨,销售价1600元/吨,共计购进民用型煤(散球)30吨,货值金额48000元,利润3000元,不合格民用型煤已经销售完毕。
1.对甘州区蔡馥羽商贸经营中心进行了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2.对甘州区蔡馥羽商贸经营中心你单位处以 48000 元罚款; 3.没收违法所得 3000元。 以上处罚内容共计叁项,罚没款合计51000元,大写伍万壹仟元整。
48000.00元
甘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3-04
3
(甘州)市监罚﹝2024﹞65号
甘州区蔡馥羽商贸经营中心销售的民用型煤经检验不合格之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防止污染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国家禁止进口、销售和燃用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煤炭,鼓励燃用优质煤炭”之规定;构成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煤炭的违法事实。
一、没收违法所得3000元;二、处以货值金额一倍的罚款48000元。
48000.00元
甘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3-0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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