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平县三禾木业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程开友 | 注册资本:5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30324MABPLF670W | 所属地区:云南省 |
| 企业地址:云南省曲靖市罗平县腊山街道以龙岗村木材交易市场内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3-05
买卖合同纠纷
曹县庄寨镇森景木制品厂
罗平县三禾木业有限公司
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法院
2
2023-11-15
(2023)云0324民初3071号
买卖合同纠纷
敖**
罗平县三禾木业有限公司
罗平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曲〕应急罚〔2024〕执法08号
2024年5月08日曲靖市、罗平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罗平县三禾木业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查明,你公司存在下列行为:1.未落实粉尘清理制度,造成作业现场(砂光机除尘器引风机底座、拼板车间收尘器旁边)积尘严重;2.厂区的安全设施(灭火器材、空气储罐安全阀、压力表等)未定期检查、维护,无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记录。3.未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与地方人民政府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相衔接,并定期组织演练。
以上第1项行为违反了《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对你公司作出责令立即消除,拟处罚款贰万元整(¥20000.00元)的行政处罚;第2项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对你公司作出责令限期改正,处罚款壹万元整(¥10000.00元)的行政处罚;第3项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对你公司作出责令限期改正,处罚款壹万元整(¥10000.00元)的行政处罚;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对你公司作出责令立即消除、限期改正,处罚款肆万元整(¥40000.00元)的行政处罚。
70000.00元
曲靖市应急管理局
2024-05-30
2
罗消行罚决字〔2024〕第0018号
-
给予罗平县三禾木业有限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闻琼芬处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1000.00元
罗平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4-04-0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