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郧西县北木威餐饮店(个体工商户)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姚威注册资本:50.0万元
统一信用代码:92420322MADGT2YH4U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湖北省十堰市郧西县民联社区天河金街1幢1层110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郧西市监处罚〔2026〕59号
现已查明:1、上述5个批次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购进及库存情况如下:①糯米粉,数量:1袋,净含量:500g,生产日期2024年11月01日,保质期:12个月,生产商:襄阳文钦商贸有限公司,已开袋使用,现场称重剩余367.8克,系当事人于2025年10月从菜市场英姿干菜店购进,无销售记录;②五香料酒,数量:1瓶,标注净含量:2.5Kg/瓶,生产日期:2022年03月06日,保质期18个月,生产厂家:清徐县旭丰醋业有限公司,已开盖使用,现场称重剩余522克,无销售记录;③爆炒清卤肥肠,数量:1袋,净含量:250克/袋,生产日期:2024年01月10日,保质期:12个月,生产厂家:河南本盈食品有限公司,无销售记录。④黄金鱼豆腐,数量:1袋,标注净含量:2.5Kg/袋,生产日期:2025年02月08日,保质期:12个月,生产厂家:濮阳市鸿翔食品有限公司,已开袋使用,现场称重剩余839.4克,系当事人于2025年8月26日从郧西双羸速冻食品批发店购进,从2026年2月8日至检查当日,加工制作菜品名称“鱼豆腐”,销售3份;⑤北木南孜然羊肉,数量:2袋,标注净含量:150g×7份/袋,生产日期:2025年02月14日,保质期12个月,委托单位:四川南蜀南南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其中1袋已开封使用,现场称重剩余478.5克,系当事人于2025年3月27日从成都北蜀北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购进,2026年2月14日至检查当日,加工制作菜品名称:新疆孜然羊肉,销售8份;当事人美团平台注册网店名称“北木南烤肉和酒”。上述五个品批食品原料的货值金额共计146元。 2、当事人后厨操作间内未设置不合格区、退货区等警示标识,涉案食品原料与保质期内的食品混合存放。 3、经本局执法人员充分调查,无法核实违法所得数额,报经县局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执法人员不再单独计算违法所得。...[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二)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经营上述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本局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给予当事人如下行政处罚: 1、没收涉案使用的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1.糯米粉1袋,2.五香料酒1瓶,3.黄金鱼豆腐1袋,4.北木南孜然羊肉2袋,5.爆炒清卤肥肠1袋); 2、并处罚款3000元,上缴国库。
3000.00元
郧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15

经营异常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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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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