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郊区刘刘鸡排饭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桂琴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140311MACX5R6X8H | 所属地区:山西省 |
| 企业地址:山西省阳泉市郊区李家庄乡柳沟村村南31号商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阳郊市监处罚〔2026〕24号
2026年3月19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阳泉市郊区刘刘鸡排饭店进行检查,现场发现:该店后厨冰柜中存放的已开封的海欣火锅饺(鲜虾风味)半袋,净含量:2.5kg,生产日期:20241221,保质期:12个月,贮存条件:-18℃以下冷冻保存,委托单位名称: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单位地址:福州市仓山区新镇建新北路150号1#楼,上述食品原料已超过保质期。经报请局领导审批获准,向当事人下达了《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阳郊市监强制〔2026〕12号),对当事人使用的上述食品原料实施扣押。
当事人经营的海欣火锅饺(鲜虾风味)是2025年9月8日从阳泉市郊区桃林沟景琨水产店购进的,购进数量为2袋,进价28元/袋。上述涉案食品原料货值金额28元。因当事人经营的是餐饮店,上述食品主要是用于烘烤时的一种食材,未单独销售,未建立销售台账,故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1、没收超过保质期海欣火锅饺(鲜虾风味)半袋;
2、罚款人民币2000元。
2000.00元
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