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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美福盛食品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杨琳琳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530125MA6NAKGR0A所属地区:云南省
企业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宜良县南羊街道办南羊社区桥头营村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市监昆宜处罚﹝2025﹞122号
因当事人提供证据证明生产的“云祥哥蓝莓饼”、“云祥哥凤梨饼”中检出的苋菜红、柠檬黄符合食品原料代入原则,且食品原料果酱中允许添加苋菜红、柠檬黄,当事人生产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违法事实不成立。但当事人生产“云祥哥蓝莓饼”、“云祥哥凤梨饼”产品实际使用的食品原料为蓝莓果酱、凤梨果酱,但标签中未标明,不符合GB7718-2011《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4.1.3.1的要求,当事人生产销售标签标识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食品的违法行为成立。
1.没收违法所得2520元(贰仟伍佰贰拾元整);2、处以罚款人民币2000元(贰仟元整)。罚没款合计4520元(肆仟伍佰贰拾元整),上缴财政。
2000.00元
宜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1-13
2
云市监昆宜处罚〔2025〕21号
2025年3月19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位于宜良县南羊街道办事处南羊街社区桥头营村的云南美福盛食品有限公司进行检验报告送达、检验结果告知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该公司内未发现有被抽检不合格同批次产品的库存,执法人员查阅了该公司的产品销货明细单据,并将被抽检不合格批次产品的销货明细单进行了复印取证,当场责成云南美福盛食品有限公司对该批不合格食品进行立即召回。经调查认定,通过当事人深入追溯排查,该批次鲜花饼所使用的食品香精供应商为云南和福商贸有限公司。经对该批次食品用香精留样进行检测,发现香精中柠檬黄、胭脂红、亮蓝三种色素呈阳性。初步判断是在原料采购过程中未严格把控原料质量,导致含有禁用色素的原料混入食品用香精的生产环节,最终供应给我公司的绿茶味粉末香精带入了鲜花饼中禁用的柠檬黄、胭脂红、亮蓝三种色素。该批经抽检不合格的食品总共生产了43件,规格是200克/袋×20袋/件=4000克/件,已全部售完,无法召回,出厂价是45元/件,利润为5元/件,货值金额共计1935元,违法所得1935元。当事人生产、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行为于2025年3月31日被我局执法人员调查认定。
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主动提供相关资料并陈述其违法事实,案件承办人建议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1.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行为;2、没收违法所得1935元(壹仟玖佰叁拾伍元);3、处以罚款人民币10000元(壹万元整)。罚没款合计11935元(壹万壹仟玖佰叁拾伍元),上缴财政。
10000.00元
宜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4-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