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康顺堂大药房有限公司肖桥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徐承志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2301MAC8G1WT72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肖桥村三组马柏大道东路253号(肖桥客运站对面)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咸宁市监处罚〔2026〕54号
当事人依法办理了《营业执照》及《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调查,当事人于2024年7月16日和2024年7月27日从湖北欣鸿泰医药有限公司分别购入1盒“阿托伐他汀钙片”(规格:20mg*28片*192盒/件;批号:8168876;生产企业:辉瑞制药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3年9月16日,有效期至2026年8月31日),该药品经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为假药。共计购入2盒,进货单价为160.7元,进货金额合计321.4元。分别2024年7月18日和2024年9月9日各销售1盒,销售价格为154元,2盒合计销售金额为308元,违法所得308元(因该药品为慢性病常用药,为了留住顾客进行促销,当事人按154元销售)。当事人向我局提交了供货商湖北欣鸿泰医药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随货同行单(复核出库单)、产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发票、入库验收、养护、销售等相关记录,有充分证据证明当事人不知道其销售的涉案“阿托伐他汀钙片”是假药。2026年1月21日,当事人在经营场所门口张贴了召回公告,截至本案调查终结,未收到召回的涉案药品,我局亦未收到该药品产生不良反应的报告。...[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当事人销售假药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二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之规定,我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308元,免除其他行政处罚。
0.00元
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3-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