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特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杜来周 | 注册资本:4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52200MA78J6N979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前进西路南侧锦绣园三期综合楼7层过道北前半部分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哈市伊区林草罚决字〔2026〕11号
经调查2025年4月,中铁一局第三工程分公司承接了伊州区星星峡人民政府建设的《伊州区星星峡镇镇区道路建设项目(一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和《伊州区星星峡镇镇区道路建设项目(二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同月,中铁一局第三工程分公司与新疆特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该项目部分路段的《施工劳务合同》,合同签订后,中铁一局第三工程分公司以书面方式向新疆特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告知该项目正在办理林草相关手续,待手续完善后进场施工。因为新疆特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租赁的大型机械已进场,每日耗费资金大,星星峡天气9月份进入冬季,沥青混凝土在冬季施工会影响工程质量,所以为了赶工期,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在伊州区星星峡辖区内,非法占用沁城乡芨芨台村直属草原建设1条道路,非法占用草原总面积8.9702亩,草原等级Ⅲ8级,且涉嫌违法行为持续至今。
1.责令新疆特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自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拆除在非法使用的草原上新建的道路,恢复草原植被。
2.处草原被非法使用前三年平均产值8倍罚款3588.08元(叁仟伍佰捌拾捌圆零捌分)。
3588.08元
伊州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6-06-0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