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宜春市泰极驾驶员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陈斌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60900550876832Y所属地区:江西省
企业地址:江西省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春风西路27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宜市市监处罚﹝2026﹞32号
经查,当事人主要从事驾考教育培训业务工作,为扩大生源于2025年11月25日在抖音平台用企业账号“泰极驾校”发布视频,标题宣称“摩托车D照 三天拿证”,用于推广摩托车D证驾考业务。涉案视频是由当事人公司经理兼抖音账号运营黄姿群负责制作发布,视频制作全流程(拍摄、出镜、剪辑、发布)费用共计540元,无其他推广等费用。 另查明,当事人曾于2025年7月7日发布“AB驾照 最快45天拿证”保证性教育广告,因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本局对其责令改正后于2025年8月8日对当事人做出不予立案处理,属于两年内再次实施同一类违法行为。
当事人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的规定,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所指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的规定,并参照《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2025年本)》第四编第一条【裁量基准】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建议责令当事人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4.7倍罚款,共计2538元。 当事人发布考试保证性承诺教育违法广告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六)“违反本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发布教育、培训广告的;”的规定,并参照《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2025年本)》第四编第三条【裁量基准】第一款第(一)项第二点的规定,建议对当事人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并在相应范围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2倍罚款,共计1080元。 综上所述,建议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广告并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按照择一重处原则,处广告费用4.7倍罚款,共计2538元,上缴国库。
3618.00元
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4-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