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官渡区昂果副食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法院公告 1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浦彩香注册资本:6万
统一信用代码:92530111MA6Q8JL51H所属地区:云南省
企业地址: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官渡区关上街道办事处兴泽园A幢1层附1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6-15
排除妨害纠纷
卿**,甘**
邹**,官渡区昂果副食店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6-04-27
排除妨害纠纷
卿**
邹**,官渡区昂果副食店,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昆明关上沟通100服务厅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官市监处字〔2023〕319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3年4月26日,从昆明优思啤酒有限公司购进品名:听装1664白(进口)预包装食品1件,型号:500ml,规格1*24,购进金额合计为200元,单价为8.33元。进货时供货商随货提供了中文标签放置在外包箱内,当事人上架销售时未将随货中文标签粘贴到商品上。截止2023年6月29日被我局查获,①当事人无中文标签的听装1664白(进口)预包装食品,以每罐12元的价格销售出去19罐;②当事人货架库存尚未销售的无中文标签的听装1664预包装食品5罐,检查现场实施了扣押行政强制措施。至此,当事人违法所得为228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二)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本局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对当事人作如下行政处罚: 一、没收1664BLANC进口预包装食品5罐; 二、没收违法所得228元; 三、罚款5000元。 以上罚没款合计5228元(伍仟贰佰贰拾捌元整)上缴国库。
5000.00元
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9-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