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蓝天碧水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火敏 | 注册资本:20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0500667471353D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城北毓秀西大道1668号毓秀山国际生态城生态养生村3、4栋会所3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4-14
(2025)赣0502民初11424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2
2026-04-10
(2026)赣0502民初2375号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3
2026-04-03
(2026)赣0502民初2376号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4
2026-04-03
(2025)赣0502民初11320号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5
2026-03-18
(2026)赣0502民初2376号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6
2026-01-30
(2025)赣0502民初11320号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7
2026-01-26
(2025)赣0502民初10893号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8
2026-01-20
(2025)赣0502民初11424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9
2026-01-07
(2025)赣0502民初10772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10
2025-12-24
(2025)赣0502民初10901号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09-22
(2025)赣0502民初2447号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新余蓝天碧水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杨兰青;程亚辉
裁判文书
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2
2025-05-07
(2025)赣0502民初2447号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新余蓝天碧水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程亚辉;杨兰青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3
2023-10-26
(2022)渝民终23号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昆明盛世千福戴维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丰城同创实业有限公司,云南同创投资有限公司,云南盛世千福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何**
裁判文书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4
2022-03-27
(2022)渝民终23号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昆明盛世千福戴维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云南同创投资有限公司 ,云南盛世千福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石林同创置业有限公司 ,何***,新余蓝天碧水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王**,丰城同创实业有限公司
开庭传票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5
2021-04-08
(2021)渝01民初98号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昆明盛世千福戴维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石林同创置业有限公司,云南同创投资有限公司,何**,新余蓝天碧水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王**,丰城同创实业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6
2017-08-10
(2017)粤03民初318号
民间借贷纠纷
云南盛世千福置业股份有限公司,新余蓝天碧水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起诉状及证据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交换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及送达地址确认书等材料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7
2017-07-07
(2017)粤03民初266、267号
民间借贷纠纷
丰城同创实业有限公司
云南盛世千福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盛世同创房地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新余蓝天碧水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丰城同创实业有限公司
起诉状、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证据交换通知书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8
2017-04-20
(2017)粤03民初318号
民间借贷纠纷
黄**
云南盛世千福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9
2015-12-16
借款合同纠纷
重庆市九龙坡区久隆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新余蓝天碧水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何**,石林同创置业有限公司,云南盛世千福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8-06
2022-12-27
(2022)赣0502民初6755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王**与彭**、新余蓝天碧水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638120.00元
民事案件
2
2023-08-05
2023-07-19
(2023)赣0502民初865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陈**与谢**、新余中恒房屋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50815.00元
民事案件
3
2023-05-19
2022-09-13
(2022)赣0502执保2164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王**、彭**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裁定书
830000.00元
执行案件
4
2023-04-27
2023-04-18
(2023)赣05民终198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彭**与王**、新余蓝天碧水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5
2023-03-18
2022-11-11
(2022)赣05执237号之二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李*、廖*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6
2022-04-28
2022-02-13
(2021)赣0502民初6645号
与破产有关的纠纷
陈**、新余蓝天碧水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与破产有关的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1857618.00元
民事案件
7
2022-04-01
2022-02-16
(2022)赣0502民初835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黄**、彭**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22-04-01
2022-01-24
(2022)赣0502执保249号
申请保全案件,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黄**、彭**等申请保全案件、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裁定书
125000.00元
执行案件
9
2021-12-02
2021-09-01
(2021)赣0502执保1931号
申请保全案件,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谢**、新余蓝天碧水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同创境界项目部等申请保全案件、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裁定书
6250000.00元
执行案件
10
2021-09-01
2021-08-16
(2021)最高法民申4182号
第三人撤销之诉
黄**、江**等第三人撤销之诉其他民事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林罚决﹝2025﹞015号
于2025年2月超越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审批范围的情况下,擅自改变渝水区城北办老屋场管理处老樟坡村小组、枫树下村小组、上庄村小组山场林地用途,用于水泥硬化、堆土等附属设施,共毁坏林地面积3194平方米,其中严重毁坏的林地面积为246平方米,轻度毁坏的林地面积为2948平方米,被毁坏林地的森林类别为省级补偿公益林。
1、责令你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前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2、处以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轻度毁坏的省级公益林每平方米40元、严重毁坏的省级公益林每平方米55元)2倍的罚款,计贰拾陆万贰仟玖佰元整(262900元)的罚款。
262900.00元
新余市渝水区林业局
2025-09-08
2
余自然资罚决字﹝2025﹞1号
新余蓝天碧水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于2025年4月开始,在未经依法批准,未取得用地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占用原城北办事处原老屋场管理处集体土地共2.19亩(其中耕地1.27亩),用于临时道路施工等项目建设。
责令将违法占用2.19亩土地,退还至渝水区城北办事处老屋场管理处,并恢复土地原状。
-元
新余市自然资源局
2025-08-18
3
余城罚决字﹝2024﹞第128号
未按规划进行建设
未按规划进行建设,罚款97732.68元
97732.68元
新余市城市管理局
2024-08-29
4
余市监稽价处罚﹝2023﹞5号
经查明:当事人虚构的销售总价、单价原价高于其在住建局的备案价,后通过优惠折扣后或者团购的交易价格等于或者低于其备案价格再进行销售的违法行为。因销售的优惠或折扣后价格低于其在住建局的备案价格,故无违法所得。
当事人销售商品房虚构公示价格高于其在住建局的备案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构成了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行为。 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七条“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之规定,
118000.00元
新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6-0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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