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驰安洁非燃油品贸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钱勇 | 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01123037519013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慈惠街新城十三路东、联盟路以北智能门业加工基地2栋1层7室5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蔡市监处罚〔2026〕209号
经查明,当事人武汉驰安洁非燃油品贸易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16日在未办理设立登记情况下,在蔡甸区张湾街道梅丰村村委会旁开展从事柴油车尾气处理液生产活动。当事人于2026年5月26日生产的柴油车尾气处理液,商标:武石海龙,规格型号:20kg/桶,共60桶。2026年5月29日,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武汉检验检测认证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对当事人生产的上述产品进行监督抽查,经检验“杂质含量(钙、铝、钠)”不符合GB29518-2013《柴油发动机氮氧化物还原剂 尿素水溶液(AUS32)》标准要求,被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当事人在2026年7月9日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对2026年5月26日销售给武汉市硚口区星洪汽配经营部37桶柴油车尾气处理液进行召回,并对不合格产品(59桶柴油车尾气处理液)进行重新过滤再生产。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异议也未申请复检。当事人生产上述柴油车尾气处理液的生产成本28.5元/桶,销售价格36元/桶,货值金额2160元,违法所得7.5元。调查期间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当事人后续生产的产品经检验合格。...[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决定给予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7.5元;2.罚款2600元。
2600.00元
蔡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9-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