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腊岩飘米干加工坊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岩飘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32823MA6NNBLY6Q | 所属地区:云南省 |
| 企业地址: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勐腊县勐伴镇勐伴村委会城子一组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腊市监处罚〔2023〕094号
当事人于2023年5月22日和6月5日从勐腊岩庄尖大米加工厂处一共购买来“曼贺傣乡软米”120袋,其中有20袋是帮儿子购买的,该批大米每袋净含量50Kg,进货单价为219元/袋,当事人购买名称为“曼贺傣乡软米”的大米用于小作坊生产米干。本次执法检查时发现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是当事人的100袋“曼贺傣乡软米”中用剩的75袋,其余25袋大米使用情况是2袋用于当事人日常生活,23袋大米用于小作坊生产加工米干,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75袋大米货值金额共计16425元。当事人用23袋超过保质期的大米原材料加工生产米干,共计生产出米干1955Kg且米干全部售出,货值金额5846元,产生违法所得5846元。货值金额总计22271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年)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现建议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建议处罚如下:
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材料:曼贺傣乡软米75袋。
2.没收违法所得5846元。
3.罚款7000元。
以上罚没款合计12846元。
7000.00元
勐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0-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