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市剅河振义农资门市部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舒振义 | 注册资本:3.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9004MA48KG9953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仙桃市剅河范关郭承沟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仙桃市监处罚〔2025〕535号
经查,2024年9月底,仙桃市剅河振义农资门市部通过业务员贺某梅(联系电话:18808699812)从湖北库神生态肥科技有限公司处购进“库神”牌掺混肥料5吨,共计125袋[规格型号为总养分≥51%,N-P2O5-K2O,26-10-15,净含量:40kg/袋],购进价格为3050元/吨,购进货款采用现金的方式当场支付给运送货物的司机,共付货款15250元,然后将上述掺混肥料放在仙桃市剅河振义农资门市部以125元/袋的价格对外销售。2025年4 月17日,我局执法人员会同湖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工作人员对当事人仙桃市剅河振义农资门市部待售的一款“库神”牌掺混肥料进行随机抽样、送检。2025年6月23日,当事人收到我局执法人员送达的湖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出具的检验报告,编号:NO.EZ202501089,检验报告结论表明,仙桃市剅河振义农资门市部销售的湖北库神生态肥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库神”牌掺混肥料[规格型号为总养分≥51%,N-P2O5-K2O,26-10-15,净含量:40kg/袋],经抽样检验,钾(K2O)含量及氯离子项目不符合GB/T 21633-2020标准,依据《仙桃市化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5版)》,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截至2025年6月23日,当事人销售上述不合格掺混肥料125袋,共计货值金额15625元,当事人口述获利375元,上述掺混肥料已全部售出。当事人无进销货单据,未建立进销货台账,其违法所得无法计算。...[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之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违法行为责令改正并处如下行政处罚:对当事人销售质量不合格掺混肥料的行为处罚款15625元,上缴国库。
15625.00元
仙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1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